在政府的鼓动下,村民集体被强拆,拆迁款一直没有着落,政府和当地公安局强行拘留要求返还拆迁款的村民,这样做违反了国家的什么法律,村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是94年从外地顶替进单位,户口也挂在单位,属于集体户口,现在还住在单位宿舍,前几年单位一次性买断劳动关系。现在宿舍要拆迁,请问有何补偿。有哪条法律法规,可以找到这方面的规定。
离婚后女方没有要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迁走。现在土地流转了,女方有拆迁安置房吗?是农村户口。
离婚后女方没有要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迁走。现在土地流转了,女方有拆迁安置房吗?是农村户口。 而且女方再婚了,户口还在前夫那里。婚后不合长达5年以上分居,女方和男方没有离婚。女方的户口所在地面临拆迁。 请问女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如果能的话现在的这个丈夫又有没有权利得到一半? 前夫又再婚了,而且再婚的妻子
各位朋友,你们好! 最近有一事,非常头疼! 是这样的,我的大姑再04年房子拆迁的时候,把政府给他们的拆迁安置房,卖给我们了,当时卖给我们是1000多一平,房子总价120000卖给我们的,因为他们家做生意还欠我们家10几万,就用这个钱抵掉了,他们只写了一张收据,收据是我大姑父写的,收据上也只是写了收到我们的房款12万
我们弟兄有二人,哥哥是农村户口,母亲已有86岁,在农村单独立户并由我扶养。 母亲在农村有房,我本人已在79年迁入城镇。现由于开发要进行拆迁(统一规划,每户宅基160平方,统一式样建造),请问我母亲能得到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吗?谢谢!
我户口所在的集体,由于大部分地方被拆迁,很多安置小区。都是按人头分配面积,建六层,一层门面,二层到六层都是住房。很多人由于资金有限,或是不能建六层,或是没有钱装修,卖掉一层。这样的房子,都是六层共同一个土地证,出卖的一层,可以办理公证,如果是集体内的户口,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我想问下,这
您好!请教问题如下: 我家人口五人,均系农村户口,有两个男孩,大的读高一已年满16岁,小的4岁,2005年出生,系超生,已缴罚了社会抚养费,已上户。 我家旧房在2003年因城市扩建被城建投资公司拆除后安置了一处宅基地,现已建好居住,按照我们这里的分配方式,家有两个男孩的都分了两个宅基地,但当时我家小儿还没
集体土地产证没有过户,拆迁办以集体土地不得买卖为由,单方面撕毁合同怎么办?
我公司在十年前向当地镇上的工业公司买下了厂房,包括土地。由于当时产权无法转让,现在遇到拆迁,工业公司以集体财产不得买卖为由,判断合同作废。我们该怎么办?若说集体土地买卖有错,也不是我们的问题,为何现在十年过去了,碰到拆迁,他们就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就作废了呢,我们可以告工业公司吗?怎么告?请解答。1580
我们这边村里号称绿化带隔离地区拆迁补偿安置,可以选择房屋回迁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案,实际村里的土地已经不属于集体土地,而是被国家征用,属于一级开发,村里没有拆迁许可证,只发了拆迁通告,已经签字的家庭只打了白条类的协议,诸如:给回迁房3套(2套两居,一套一居)房屋补偿款50万,然后盖章完事。我觉得这种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