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07年10月24日购车,向工行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利率7.47%每月还款4663,87元。且由“安邦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一并签署抵押担保合同,并且交了几千元的押金。现在我想提前还贷,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1 合同列明 提前还贷须贷款人书面同意,不知可否提前还款。 2 当时交的押金收据被我遗失,提供不了收据的
我的工资1700,头个月在银行贷了40000,约定每月还1200{从工资里扣}。现在欠私人的20000钱已被起诉,如果败诉,法院会怎样执行判决?我已没有任何财产,工资是我唯一生活来源,已离婚,还带有一个两岁的孩子。。 请问李律师,是银行的和私人的同时执行,还是该先执行哪一个的?
本人于2009年7月10日购买商品房一套,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个人抵押贷款,其中收取了一项《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费1480元,但后来才得知,这项保险费用是自愿投保,但当时银行给我们办理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详细告知,自己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了这笔不该缴的费用。 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退回该笔费用吗!
当时单位以我个人名义贷款,单位至今未还银行,我想做些生意贷款,银行不贷,银行说我以前贷款未还,说我是黑户,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律师: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07年在当地农信社贷款1.5万元,期限定为1年,因家中条件达到归还条件时,在贷了3个月后归还了1万元,在柜台归还,余下的5千元在7个月的时候,我爸拿钱给农信社一信贷主任了,因为当时他经手给办理的,问题是到10年爸又想贷款时,银行说还有5千元没还,那主任解释说是归还错了打别人名字
我父亲以个人及两位好友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5万,现无法偿还该贷款,应该怎么处理啊,银行起诉至法院的话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