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房屋,土地证是属于集体四十户的,债权人能要求法院保全吗?法律凭证是什么
债权人有1万平米的土地。被一个债权人在2007年保全175万,被一个债权人2008年保全60万。如果土地迟迟不被征用,债务人只能用土地被征用的钱偿还欠款。那么这两位债权人: 1-有哪些权利处理被保全的土地? 2-如果可以拍卖,该怎么进行? 3-两个债权人合资出钱拍卖还是各出各的? 4-何时可以行使拍卖权?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后,五日内对债务人发出“通知”,但债务人不领取,怎办
就是说:债务人实质不在营业执照地址营业了,法院也打过电话给债务人(企业法人)也不来领取通知书,是不是法院得“公告送达”?这个“公告送达”的时间大概是多久? 能说细一些吗?
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5日内送达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一审法院收到债权人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把副本发债务人(企业法人)时
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08年度就不在营业执照法定住所地,(属下落不明的那种)且也没参加09年度年审(年审08年度) 1.也就是说:不能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这时债权人(上诉人)应怎办? 2.像债务人(企业法人公司)下落不明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审法院一定得把:把债权人的不服不予受理破产的<<上诉状>>
一审法院公告送送:债权人不服法院不给予裁定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给债务人(被上诉人)
债权人(上诉人)要交公告送达的费用吗?或者根本不用交,由法院直接打印公告字样的打印纸贴法院"公告栏"内后,自张贴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中院答复上诉人(债权人)说已退回基层法院《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即债务人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
1。这时基层法院应怎么做?要多久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是裁定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是判决。 这个公告费由谁来承担?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也请回答第2问。感谢!
一审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裁定书〉》公告送达费用,这个公告费是一审法院先垫付还是由债权人先垫付
2。如果叫债权人先垫付,那法律条文是什么? 3。有些法院门前的“公告栏”会贴法院打印出来的公告,是不是采取这样“送达”呢? 请回答3问。感谢! 请注意:这不是原告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一审法院还没向债务人发出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中院退回《〈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 请回答3问。感谢
请问,民间借贷,债权人起诉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会拍卖债务人的唯一房产吗,(债务人不知去向)
09年找朋友拿了十万的高利贷,约定2010年春节前还,但是没有钱,还不了,朋友起诉到法院,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若判决书生效后,仍没有钱还,法院会拍卖我的唯一的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