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男方名字,一年后结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女方有权要求将结婚时买的东西要求男方折价赔偿吗?
父母置办结婚所用的一切东西{包括家具。家电等}在开的发票上是父母的名字的。在离婚时,这些东西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还是属于购买这些东西的父母所有。
1、我知道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平分。但是像补充公积金这类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那么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金、公积金、补充养老金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我听说好像谁先提出离婚对谁不利,拿到的财产就少,有这种事情吗? 3、假如说一审不判,分居2年后可以判
第一男方婚前购置房产,产证是他和婆婆的名字,婚后出租所得的租金算吗?离婚后我有份吗?法律依据有吗?第二男方月收入8千,我月收入3千,婚后有孕各自生活,我住回娘家,男方未给予任何生活费用,工资差额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三男方婚前购房,婚后用公积金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我们是在领取结婚证后签的购房合同,是用我们的结婚证签的,这样的话属于我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吗? 用结婚证登记买的房,回答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申请贷款时谁是主贷房谁是次贷方,对财产分配有影响吗?
结婚四年,父母赠与我个人一套价格80万的商铺,我已婚的身份,房产证上是办不了一个人的名字,必须办我和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 我想问的是,怎么证明这是父母赠与我个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到公证处公证吗?还是有其它更好的方案?
我们是08年1月拿的结婚证,9月办的酒席,当时父母给我的10万元的存折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我妻子是位演员,除在单位有工资、资金、单位演出劳务等项收入之外,其以个人名义在外从事商业演出,所获劳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