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甲卖房给乙,已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中。后甲又卖该房给丙,签合同并付定金。后丙发现,取消合用,甲叫乙代甲退回丙定金。收据上没显示甲任何确认证据。事后甲赖账否认乙代其付款,告乙,乙要求丙出庭作证。请问丙是否必要义务出庭?出庭作证需注意什么问题?或者丙是否有权拒绝不出庭?谢谢各位
去年因家庭矛盾,丈夫在一气之下背着我私自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买给自己的同事,该房屋当初买房协议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现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年前准备装修时,才发现房子已被丈夫私自卖了,且写有卖房协议。自己很是气愤,多次找第三方买房人告知详情,想要回房子,他一直只是说考虑再说。后来我看无法要回房子,就在别的
县上征收宅基地修公路要拆掉我们的房子,国家对这部分的补偿有没有什么规定?还有就是我家的宅基地是我妈跟我姨共同的,宅基地证上的名字是我妈妈的。盖房子的时候也是我们家盖的,我姨并没有出钱,盖好后也没有在这边住过,现在征收宅基地,开发商给补偿是赔偿我们一套房子,宅基地另外按每平方米380元作价给补偿,请问地
您好,我现有一处老房子将要拆迁,我还有一个哥哥,房子是两人共同签协议从村委会换来的,房子是农村集体使用的,我是农村户口,他是非农村户口,所以办房产证时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拆迁前哥哥在众人场合说不要此处房子,将房子赠送给我,但是我们没有签字据,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他又提出房子他有份,要来争夺拆迁房。请问如
律师您好,我们五个子女出资共同为父亲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有一份协议,内容大致如下:购买的资金来源为五个儿女共同出资,房屋所有权归属五个子女,房产证名称暂时写的名字是父亲,待父母过世后产权归大家所有,房子出售后,大家平分售房款额。有五个儿女及父母共同签字为证。现在父亲却未经儿女同意,私自把房产证过户给
我公公在不久前把一间老房子转到我老公的名字,以前是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的要想转到我老公的名字就要去公证处去公证,因为我公公不是我老公一个儿子还有个姑娘,所以在公证书上公证人员就这样写着说我公公婆婆自愿把这个房子转给儿子一人所有这句话,在下面就签了他们四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我有没有分属不属于
我父亲73年当兵退伍后回家,由于当时住房比较紧张,于74年10月向大队申请批地盖房,以供全家人居住(注:当时退役军人才有享受安家批地及木料补贴,因为当时木料比较紧张,不然不够盖房子)。而且我爷爷62年还欠大队5、6百元钱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都是我父母慢慢偿还,我爷爷根本没能力买木料及其他材料。批地申请、建房的相关
本人买了1套拆迁安置房,钱款早已按协议付清,本人一直要求房主协助过户,但房主一直借口是开发商问题导致该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因此没有办法配合本人过户。其实该拆迁安置小区绝大部分户主都办了房产证,请问本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老家有一处老房子,是以前我和姐姐共同和村委会签协议换来的,我在外地工作是非农村户口,姐是农村户口,房子的户主是姐姐,之前我也在公众场合说过不会要此处房子送给姐但没有签字据,可能村里的人都有听说吧,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了,价值不比以前,我想要回,可是姐极力不同意给我,我能否要回房子呢,?证人的证词能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