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关于文革时期冤假错案受牵连子女工龄计算问题的政策,
我是1966年,因父亲冤假错案被下放农村,1978年,平反回城,79年10月份参加工作,18年8月份退休,请问我的工龄怎么算?国家有什么相关的政策?
文革期间,包括1962-1966年,冤假错案受牵连子女的工龄计算问题的中央文件和江苏关于右派问题受牵连子女在退休时的工龄计算方法方面的文件或通知。
我因父母被打成右派,随父母回农村,78年父母落实政策,转非回城,我也转非参加工作,现将退休请问各位领导,我的工龄如何计算。
我是1968年初中毕业的老三届学生(有毕业证明材料),同年到农村。由于父亲右派言论问题,全家于1961年被迫下放农村,当时我只有9岁。粉碎四人帮后父亲于1979年予以平反,我在1980年参加招工考试被录取在县水利系统工作,现已退休,但工龄只从1980年开始计算。请问我的实际工龄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我是内蒙古赤峰市阿旗人,黄秀花 2006年在旗砖厂退休,66年文革受姑姑地主成分牵连,我是烈士遗孤,说划清阶级路线,动乱搬迁把我市民户口错改成农民户口。88年给我落实原来市民户口政策,90年参加工作。66年文革到88年二十多年在农村劳动,因受牵连上班晚,2006年退休时,又比同车间女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