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门面承租方。合同是12月到。但出租方在没有提前告知承租方的情况下经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来收下半年的租金。我该怎么办、我有那些权利、另一方告知我下一年租金要涨百分之六百,请问这合理吗、
出租方在转让房产之前应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您好,我和工作单位续签了下年的合同,生效期是今年8月,但是我想现在辞职, 我这是违约吧?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明违约赔偿,我要负什么代价吗?我可以按不违约和单位协商吗?
我老家现在搞新农村建设,听说用3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给政府,再按人口计算分到200平方米(我家共三口人,50平方米/人,因我弟弟成年未结婚可分到100平方米),政府以9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给我们,按此计算如果原补偿的钱不够的话要自己花钱把房子买下来。如果按这种情况的话,钱相差很多,这中间有没有暴利存在啊(我听说我们
我公司在本年度由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独资企业,公司要搬迁,但还在同市区,现在公司把我们的合同没有取消,说是带着工龄过去上班,然后支付一些车费补助.说这样是合法的.请问这样是合法吗?工会与劳动局都说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