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拆迁范围之内,由于房子仅有三百多平(住宅,有产权证),土地约有一千五百多平,请问土地能否得到补偿,及有何依据。谢谢您!
政府强行把国有土地划拨给集体企业使用,并且2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某企业仅以260万元人民币低价买走,企业用于生产盈利使用,准备用此土地抵押银行贷款,此行为是否合法?
本厂是私营企业,是由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经营地址在原国有单位之上,98年国有单位破产后把土地抵押给工行,土地性质是划拨。后来工商上市处理不良资产,把土地按市场价格卖给了本单位。但是由于老单位不存在,一直无法办理土地证更换手续,所以土地证一直还是老单位名字。老单位由于破产另一家回收公司托管,现在政府拆
重庆广阳岛征地是旅游开发,地处城乡规划区,该岛上的国有土地征收价比农村集体土地征地价高十倍多。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按同地同价对待。
请问国有划拨土地上所建私人房屋(以双方协定方式所签)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定合同无效请求
一幢建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人楼房,甲方(原划拨土地和房子的所有人)将该土地和整幢楼房(以双方协定合同的方式)卖给乙方。不久,乙方将其中一层房(以双方协定合同方式)转售给丙方。之后约一年时间左右,乙方办理了属于乙方名字的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证,但未办理房产证。乙方与丙方在一幢楼居住了近六年时间,现丙
我单位为国营农场,土地为划拨地,近几年为求生存,本单位对外出租了近200亩土地,涉及30多名租赁户,请问,这些租赁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