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三个月前有了婚外情并离家出走现与第三者高调同居,我与丈夫现未离婚并育有一小孩,小孩刚二岁半,丈夫目前对我与孩子不管不问,婚后共同购置一套住房,现要求与其离婚,请问如果请私家侦探拍照取证递交法院该证据在法院可以生效么?
03年我们领取结婚证,今年5月在我生病住院期间发现他手机收到一条短信:“老公我在楼下,你在干嘛?”当时他否认说是发错的,我信了,6月查他手机详单发现其实他每天都与该女短信、通话联系,发现后他承认已与她保持一年多的联系,现在他把手机停机了。我现在想离婚,还能告他为过错方吗? 我们的住房时他父亲的、婚后买有
夫妇婚后共同努力赚钱在广西梧州市买了一房屋(分得明细些来说,买屋的钱女方出得还要多),婚后育有两男孩,房产证上都写了夫妇的名字,现男方有婚外情,在外面有情人,女方已多次劝告都无效,现打算离婚,不知如何才能保到女方权益?若离婚分为各一半,但双方都无钱,卖屋男方又不肯签卖协议,这房屋又如何处理?如何才能
老公有婚外情,发现二奶怀有身孕,现在该用什么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发现老公有婚外情,现在二奶怀有身孕,现在该用什么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二奶现在是跟别人离婚了。 现在是没有老公跟那个二奶在一起的证据。 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年时间内的电话联系清单,这部分可以当然证据吗?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一年,夫妻生活很少,一直都建议我老公去医院检查,直到今年的十月份才去检查,查出我老公不育。结婚一年多都为这个事争吵了好几回了,因为我是一名医护工作者,结婚之前就已经建议去婚检,他坚持不肯去。我们去检查的时候,因为他是很内向的人,他爸爸又有医疗报销的,就用了他爸爸的名
与妻子感情不合,正在准备离婚,妻子已回娘家居住,近期在我白天上班期间,不断回家取物品,包括公有的物品,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等,我无法阻止到她拿东西,现在我该这么做才能在以后的起诉离婚中维护以上物品的公共所有权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