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8个子女,其中一个早年过世,她和叔叔92年在老房子拆迁以后分得公房一套,其中奶奶又出钱买了一些面积,几年以后伯伯用一套旧房子和叔叔的面积作了交换。97年奶奶过世的时候,此套房子里有奶奶,我,一个堂姐,一个表哥以及一个外地回沪姑姑户口。01年爷爷把户口也迁入,我姑姑用爷爷的住房公积金把此套房子转为私有,其中姑姑也出了一部分钱,她一直和爷爷住在一起。03年爷爷过世,没有留下遗嘱。在赡养老人的时候,所有的费用都由我爸爸和另外两位伯伯出。请问现在我爸爸是否可以主张分割此房产,我的户口在奶奶去世前迁入,是否也有权主张分割此房产,如果可以请问如何分割?
我姑姑在将此套房子转为私有的时候,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只有她一个,按照上海的政策,是否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所有户口在这套房子中的人都有所有权。
我奶奶有套公房由于动迁,她把这个房子以买卖关系卖给了我,之后我买的产权和其它款项。我奶奶的其它子女有
我奶奶有套公房由于动迁,她把这个房子以买卖关系卖给了我,之后我买的产权和其它款项,我们所有的买卖和公证程序都是委托房屋中介办的,现在由于刚回迁房证没下,我奶奶的其它子女有权把房子要回去吗,《我奶奶的户口本上只有她一个人》 这个房子已过户,所有的手续都是我的名字
我爷爷和我爸爸很早就过世了,我奶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姑娘,我爸爸是老三,奶奶生前一直和我,妈妈一起居住,我家房子是没有产权,是房票子,每月都要缴纳房租,之前房票子一直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去世后,生活艰辛奶奶为了要低保,就把房票子名过更办理了她的名字,我和奶奶同一个户口,我妈自己一个户口。奶奶去世前留
我有直管公房一套,面积约80平方米,没有产权,以前户主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母亲有6个孩子,母亲一直和我生活在公租房内,该房是原占我家老房修建的,1987年归还后,不知道怎么没有还产权,只是以公租房形式给我们住,每月缴纳费用,前几年还一直在缴纳年租,后来至今没有缴纳过一分钱。2008年我母亲过世,过世时没有任何书
女方单位分的福利房,夫妻每月交房租,十几年后,女方死亡,男方随后更名为自己名字,女方单位统一通知其单位所有福利房职工。再交部分钱款买房,产权全归住户自己了,男方交款买下。名字也是男方了,那么男方死亡后。此房产属于男方的全部遗产吗。夫妇无子女,女方家中人是否也有部分房产该继承呢? 补充:公证处说女方也
我在曹安路恒嘉花园的公房证上是奶奶、叔叔和我三个人的名字,已经居住十多年,现在奶奶过世了,我想把公房买产权房,并且产权房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叔叔也答应了,象这种情况,买产权房时能直接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
房票本上是有一家三口的名字,然后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上母亲自动放弃那套房子,由于由于本人户口不在那个房子的地址上面,如果现在不买产权是否意味着我没有继承权了?另外想询问一下上海最近购买产权大约需要多少钱?两室一厅六十几平米~
律师:您好,我父母在我成年后离婚(离婚后父母和我的户口一直在一起),离婚时有套房子归我父亲了,现在父亲再婚,他想把户口分出来,如果父亲过世,我对这套房子还有继承权么?
李先生和高女士在一起居住10年,结婚证是同居几年以后才办的,在这10年期间又有过离婚,在离婚一周后复婚,到现在结婚证是3年多,在2011年12月份,李先生住院病危,李先生的亲生女儿李小姐得知消息,在最后一天来到医院,并在高女士和李先生的朋友不在场,并且李先生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让李先生立下遗嘱(具体内容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