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父亲是48年参加工作85年离休的副县级离休干部,今年11月8日因病去世,住院医疗费和丧葬费至今还没解决,请问国家和省对这类问题有何相关规定和政策?
我岳父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于2011年1月26日去世。请问,我们这里现在是实行的阳光工资,抚恤金是按照他在世时候工资卡上的工资额为基数发放20个月,还是有新的计算标准?丧葬费是什么标准?遗属是否有补助?有有多么相关文件?
关于河北省离休工人干部(石油部门)因病死亡的抚恤金及丧葬费的发放标准
我的爷爷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人员(属于石油系统),但是去年因病(非工伤)死亡,请问一下我们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是否有文字性的政策规定?
老人是军工企业离休干部,他的工资分成二个部分,一部分由所在企业发放,另一部分由财政发,请问如果老人离世后,他的丧葬费那个单位出?按什么标准?
我父亲原为龙海公安局离休干部,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什么标准发放?生前为3级警督身故后享有什么待遇?谢谢。 父亲退休后,子女均已成家,后又登记现在的继母,父亲的丧后及葬礼由子女共同办理。这样丧葬费和抚恤金该怎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