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家企业联系我说他企业有5500万要贴现,我在网上看到有人报价,看有利润就联系企业报价格,企业送票给我,我给他留白条写(原件已收,款到作废,本人名字和日期),送北京公司贴现,不知道怎么转到天津银行贴出后没把贴现款打回出票人,只付200万给企业,我的小款已给我,天津公司老总与浙江企业谈过,承诺给企业,只有录音,没有字据。后全体关机,人也找不到了,公司是租的,已还给房东,我是中间人,企业现报警,告我与天津企业一起诈骗。我该怎么办,我要赔他钱吗?
我们是最后一家被背书人,由于在接受承兑时背书人都没填写,我是在承兑时,填写背书人名称,其中有一家填写时字描一下,银行不肯承兑,我找到那家开证明,他们说他们的被背书人没有背书,票面上的被背书人与他们没有交易关系。怎嘛办?是我填写时不下心写的不规范,这个承兑不了该怎嘛办?
由于工作的原因,我最近在研究票据的贴现业务。发现异地的银承在贴现计算利息的时候要额外加上3天“在途”时间,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是票据到期日当天必须付款吗?请帮忙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请问我作为中介人介绍无真实贸易背景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这份承诺书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我作为一个信息提供者或者说介绍人(我从网上找到的一个卖家,又从我当地找了熟悉的买家),提供给了买卖双方个人进行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在去年10月他们签订了的个人私下买卖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经过查询该50万元汇票是真实有效的,所以他们完成交易,买方在扣除3.8万元手续费后付款给了卖家,并给了我2000元介绍费,双
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汇票 我已背书后 又无意间把我单位的全称写在了下一单位要背书的地方 因此我单位的全称连续出现了2遍 现在 这张承兑汇票就留在手上 没有往下一家单位转 2月中旬即将到期 请问 我该怎样去银行办理手续 谢谢
银行承兑汇票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背书人一般只盖章而不在被背书人栏中填,有的连章都不盖,直接将从上手拿来的票交给下一手,直到最后一手持票托收时才填写被背书人栏中单位全称,由于现在企业人员普遍水平不高,常常写错字,要找前手出证明,造成很多无谓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如果财务章和法人印很清晰,就已经证明它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第一面收款人名称写错,在出票人和付款行出证明下,可以收吗?
由于出票人的错误,银行承兑汇票第一面收款人名称(应该是我单位的正确名称)写错,我单位拒绝接受,要求出票人找银行退票,但银行拒绝退票,但银行同意提供证明,出票人也提供证明,这样的情况下,第一面的收款人可以接受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吗?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