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与她认识 之后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年龄,一直到10月份怀孕去医院检查在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后来不知道被公安局的盯上了 并且已经立了案 说我是强奸犯 还要抓我 。幸好我不在家。不然做了冤大头了还不知道呢 。正题 现在都有女儿了 她不怪我 她父母也没有怪我。 像这样的话 如果公安局的抓到我 能判我
内容我不知道要怎么叙述?我老公是开挖机的,常常换工地干活,这次是到宜宾永兴上班,到那里是老板帮他找的住处,在一家私人农妇家住,就前天吧,他家里人都出去没在家,只有一个七岁小姑娘,还有我老公在家 看电视,因为那天没有上班,又是乡下没什么去处,就在家看电视。好像是小女孩玩水裤子湿了,我老公叫她去换就没管
我想咨询一下.案件是这样的,老板在上班时间叫员工去干活,然后员工骑车撞人了,老板如果要赔钱的话.可以向员工追讨吗?因为当时老板是叫员工骑自行车出门,而员工自作主张骑了自己的无牌摩托车出去.也没告诉老板是出去干活
很早以前的事, 姨爹强奸幼女,还是自己的子致女,现在可以告他吗?在之前他就犯过这样的案例,也是他的亲侄女,已经私了,家里人都知道要他做了赔偿。..
为了自己重大立功而举报他人故意伤害罪,本人在南昌 被举报人也在南昌某场工作,但是被举报人是在广东犯的案,现在已经向南昌公安机关举报,但是该公安机关说被举报人不是网上通缉犯无权抓捕? 请律师帮帮忙
彻底迷茫,这到底属于强奸未遂还是违反治安条例。各种不同说法,谁能给个确切的
我和一个高中生女网友开房,开完房后半个月又提出开房要求,女网友不答应。我就在qq上和短信上威胁这个女网友说要把第一次开房的事散布开来但是未实施。导致这个女网友害怕失踪七天。躲到她男朋友那边去。后经公安局侦查找到这个女网友。这个女网友便以qq聊天记录和短信为证据,要告我威胁她去开房。做了这种错事我很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