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二手房,原业主有租赁合同未到期,约定其租赁合同到期后交房,期间产生的租金,原业主不给我
贷款购二手房,原业主有租赁合同未到期,约定其租赁合同到期后交房,期间产生的租金,原业主不给我。
一月前通过二房东承租一间房,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了半年房租,同时二房东未对违约情况作出解说。现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承租,与二房东发生纠纷,才发现合同中有这么一句话“租期不满保证金,房租和费用不退”,最终达成有我承租出去方可退钱,但客观事实证明该房间承租价格虚高,根本不能成功承租出去。
距离租赁合同到期还有半年,由于与房东产生纠纷正处于双方僵持阶段
距离租赁合同到期还有半年,由于与房东产生纠纷正处于双方僵持阶段,所以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租金,请问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有权擅自进入房屋,或者有权强行赶我出去。谢谢
我朋友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刚刚签过合同,可是因为和男朋友产生了纠纷
我朋友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刚刚签过合同,可是因为和男朋友产生了纠纷,没有能力继续购买,业主和中介要追究违约责任,她男朋友愿意一个人承担,但是当时签合同时是签的她的名字,如果要把责任转交给她男朋友,请问应该怎么做?
5月2号,从一个修手机的那儿买了部二手6s(另一个朋友在那儿买过),当时对方承诺手机问题可保修1年,使用一周后,手机出现无故重启,送给他修了3次均没有修好(过几天又出现同等问题),现在手机退回去了,他是准备再卖掉在给我钱,现在卖不出去把责任推在了我身上,说是因为摔的才出现的问题,这样的纠纷该如何维权? 涉及金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85年爸爸因为因公殉职,被公司免费提供给我们家住的房子,我们一家四 口户口都签到该公司。妈妈在公司顶职,满15年退休,退休11年后于2014年死亡,爸爸妈妈生有 我们兄妹共三人,妈妈去逝三年后于2016年底,原爸妈的公司(也是我与哥哥的公司:我于2004年 入该公司上班,有合同买有保险公积金
乙方承租甲方的商场门面,约定在18年元月18日开门营业,并向甲方缴纳三个月的租金和门面押金(三个月租金)共24400元。但是因为甲方原因,商场门面不能开业,并且不愿退回乙方所交款项(不接电话,办公场地人去楼空)。请问乙方应该如何维权? 合同约定因为甲方原因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赔偿。请问乙方
我是每个月7号交租给房东的(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最近退租时和业主就家具问题产生了纠纷
我是每个月7号交租给房东的(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最近退租时和业主就家具问题产生了纠纷,现在还没到交下月租金的时候,但业主已经不准我再进门取私人物品了。请问在下月7号前我是否都有进屋拿自己物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