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的时候,(未成年、也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男方名下了,那么离婚时这个房子还要分给女方吗?
2.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都不想要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判给谁?
关于第一个问题的补充:房子没有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个人结婚已经超过8年
2.孩子是男孩,现在7岁,爸爸是工作几年后又读了硕士,目前硕士毕业,正在找工作。妈妈是护士
我和女友于今年10月结婚,在此之前我们两个同居生活了一年多,我想请教一下,在婚前同居其间我们两人各自的工资和奖金等收入如何界定其法律属性?是否是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现行婚姻法是否会对这部分收入判定为共同财产?是否会因两人结婚经过一段时间后转化为共同财产?请好心人解答,并告知我目前所涉及的婚姻法是哪年通
您好! 我与现任丈夫都是离异后再婚的,他与我结婚时带一男孩,在结婚前几年,我的父母把一套房子给了我,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与现任丈夫结婚后,便与老人一起住在这个房子里。丈夫带来的孩子很不懂事,不好好学习,一天到晚就知道伸手要钱花。前几天背着家里人把他爸爸的工资存折里的钱花光了。我很反感,谁想,有天丈夫
我2006年在北京自己出首付买了一套2居室,公积金贷款30万,10年还清,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如果我跟女友结婚的话,这套房算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么?还是需要付清才算?如果希望独自办理财产公证,需要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呢?
最近可能会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但是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一、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户主名字是我,我们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算做我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的? 二、我男朋友家里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这笔债务,是不是就跟我没有关系?无论他们偿还与否,我都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我和男朋友一起出首付贷款买房,他让我做的担保人,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我们打算今年十月结婚领证,这房子跟我有关系吗 房产证已经下来了,那我将如何取消我的担保人身份?
婚前购买按揭房,在耍朋友时个人向女方家庭借了三万元用于购房,且个人出据了借条,结婚一年离婚,离婚后共同生活了两年半,所有债务及按揭款均由一方履行,另一方未履行任何债务,而离婚后共同生活的目的是为了共同努力把家庭重新建立好,但在此期间一方感情不忠,导致目前彻底分开,请问该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首付是男方家出的,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男女双方一起还贷,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变更名字,可以婚前申请财产公证属于共同财产吗?或者婚前约定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