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几年以前我们这里修路,征了我家接近两亩的地来修路,但是以前并没有给补偿,也从来没有提过补偿这一块,然后这两天乡上突然叫我们去领钱,说是以前征地修路的,我家的接近两亩的地才补到7000多一点,想请问一下,根据现在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 向我家的这种情况最低能补偿多少?(我的地都是农田)谢谢
我家世代种田为生,现在要在我们这办厂,村里通知一亩补1·87万元,青苗补3000元,也没有安置补偿。我家也就占完了在也没有田种了,就现在补偿的又能生活几年啊?这样的补偿合理吗?以后要我们怎么生存、、、
您好: 我现在有以下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1.我们家在农村,我大伯30年前从农村搬到城镇, 到城镇后大伯和大婶就把户口迁走了,但是俩个孩子的户口在我爷爷的户口上,户主是我爷爷,3年前俩个孩子就从我爷爷户口上迁出去了,具体不知道迁哪了,但是肯定他们有俩个户口:一个城镇一个农村,而且俩个户口的名字不一样
你好,我有个关于征地新生儿补偿问题。 当地政府于2012年2月1日发布征地公告,2012年2月12日发布补偿标准,而农户和政府签署征地补偿协议日期为2012年6月1日,但是新生儿是于2012年5月20日出生,本人向政府索要新生儿补偿,政府回答是补偿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公布,以写清楚即为人口计算时间,不予补偿,请问这样的情况
我们全家是常住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现在我们仍然耕种集体分的土地,但今天县建设新城区,占用了一部分土地。可在分征地补偿款时却没有我们一分钱。请想问您,我该咋办。您说我该得吗?谢谢您
房子在县城北区自建房,与105国道马路齐平地上房子3层半有产权,下面有个地下室(面积110平米左右,层高2米左右没有产权,房子大门正对着105国道(向西),地下室大门正对着向南一条进小区的马路,此路与105国道标高差2米左右,目前政府正在把地下室向南边马路加高,与国道齐平(基本与地下室一样高度),这样修路就全部把
修304国道,我家的荒山,耕地被占,交通局给予补偿,可是村委会要扣百分之三十,请问,这合理吗?有没有明文规定?
由于修路要占我家未建的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我都有问题是房子还没有建,请问关于这方面补偿该怎么处理?
由于修路要占我家未建的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我都有问题是房子还没有建,请问关于这方面补偿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退伍义务兵,入伍时为农村户口,在服役期间将户口变更为城市户口,我户口仍然在原村,本人也居住在原村,在口粮田被征用时,我能否与其他村民一样享有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