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关于财产的约定以什么方式写,才能在离婚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保证书,还是只要公正就具有法律效力?
各位专家律师: 你们好,我急切需要你们的帮助,请帮帮我~ 我的情况是: 我是女方,房子是结婚前老公父母买的,其中20%是以我老公的名义公积金贷款,后由我公公婆婆支付每月按揭金。房产证目前还没拿到,月底可以拿, 是我老公的名字 。 我和我老公协议好以后不管什么情况,房子以及我们两所有的财产(不管是
我们夫妻现有财产都是婚后共有财产。前不久发现男方有外遇。可是男方不肯离婚。女方也同意不离了。不过要求男方用书面形式把财产分一下。 1。女方直接叫男方写一张200万的欠条可否。 2。叫男方写封协议书。把部分财产转给女方。如果不去公证。是否有效。
不用纸制合同,而是录音,签名也是报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能当作合同么? 是这样的,本来合同要通过邮寄过去,这样很麻烦。 想用录音代替合同。在法律上,不知行不行? 再问一下,不寄合同,还能有什么办法么?????
借条 今周志辉借给邓志群人民币贰千叁佰元整即¥2300 元自2010年1月16日至2010年6月16日期限5个月 于2010年6月16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邓志群 2010年1月16日 请问这个借条 有没有法律效力
你好: 我是做婚庆司仪培训的,但是公司没注册。我要求现在培训的学员都要与我签订一个培训协议,如违反协议学员要赔偿与我。不知道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我的公婆名下有三套住房﹐第一套為村子里的平房﹐第二套為我和我丈夫現居住的樓房(六樓﹐房齡近10年)﹐第三套為公婆二子夫婦居住的樓房(二樓﹐房齡至多5年)。因二子結婚于先﹐當時已有協議﹐六樓樓房較二樓新樓房的價格差異近半﹐故老平房做為六樓的補貼。前些天也由村所在大隊協助書寫了分家協議﹐協議第一套﹑第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