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婚内先后签有数份内容不同的财产协议,其中A份内容“如离婚,怎样怎样分割财产”、B份内容“因不能生育或外遇,一方提离婚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原告第一次以家庭暴力、婚前认识时间短为由起诉离婚,被告对所有协议反悔,双方同意庭审调解但没有判离,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且不同意调解,被告还是对那些协议反悔,请问那些协议是否还有效?
男方已同意把房产归女方的,并签下协议的,没有经过公证,但是冷静下来觉得不划算,不同意离婚了,女方准备起诉男方离婚,请问这份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问题补充: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据说起诉的话第一次是判不下来的,是这样的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签订保证书,后按照保证书内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婚后男方长期有外遇、但女方为维持家庭让男方签订婚姻保证书。要求:如婚姻期间男方仍然出轨,将办理离婚手续、放弃所有财产包括现有住房(婚前男方所有),男方净身出户。后男方仍有出轨现象,经两人协商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如离婚女方可否按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协议得到全部财产?
我和前夫今年3月协议离婚,但是现在我觉得当时的财产分割没有达到我心里要求,况且现在我知道他婚后在别的地方也购入过房产,我可以上诉要求重新分这些财产吗?
协议条款中出现的两个条款,第二个条款的范围超出了第一个条款的规定范围,且在条款中有写明,遵从第一个条款的定义与解释。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理解第二个条款?它超出部分是否有效?
婚后财产协议,帮我看下有法律效力吗?内容意思明确吗,帮我修改下谢谢!
婚后财产协议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件号: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住址 身份证件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
签订房产证去名的买卖合同后,之前内容不同的分手协议是否自动失效?
和男友分手,因共同在三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但是他是独立贷款人。因为我们在一起快6年他也不肯结婚,所以7月我提出分手。他请了他公司的律师起草了一份协议书,我们双方都签字了。大致内容是,他支付我125万(协议签订两日内); 我去公证处签订放弃房产拥有权的公证。这是7月29日签订的协议书。
这份协议只经过夫妻双方签订,不公证能起到强力的法律效力吗?如果到时候乙方耍赖法院能根据这份协议判定房产完全归甲方吗?不想做公证,怕公证处有熟人,到时候传开了不好。还有这份协议还有什么漏洞处吗?主要就是保障甲方的利益 甲方: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请问怎样才可以让该财产分割协议在第二次离婚起诉时有效?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内双方签协议内容:“2010年10月3日前双方所涉及贷款由A承担,相应的房屋产权归A所有。”,A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