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前,我开了个小卖点,每月交地税钱,2007年把房子租给了别人,也就不从事这个行业了,2010年,在交保险时,社保说你差地税的钱,不能给你交,我应该怎么办,地税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可以一直加钱吗
地税是否有告知的义务,如果有,应当在欠税多长的时间通知我们呢,谢谢
我是08年十月在一家轮胎厂上班的,到现在厂子没有给书面合同,却一直给投养老保险。这样算不算违法,可不可以支付两倍工资
我06年上了烟台大学,同时买了保险,就是学校的那种集体保险。学校统一收了四年的保险金120元,也就是每年交30元。我咨询了下,那种保险包含三个险种: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这三种。 我2010年3月5号住的院,但我病历自述的是2008年有症状,但当时各种原因
我是出租车的车主,除了重大交通事故。民警判我们无责,对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只买了一个交强险,对方驾驶员死亡,无能力赔偿,我方只买了个乘客险,可不可以赔偿我方的人员伤亡的费用、还有我的车损,请问我如果诉讼可不可以胜诉。(如果胜诉了,对方无能力赔偿,请问一下我方的保险公司可不可以用乘客险来赔偿我车上伤亡人
我从平安保险公司主任手里买了一辆2005年的夏利,当时没过户,原因是这两车有两个违章,,我们签的协议是自买车之日起,之前违章有原车主负责,之后又我方负责,这辆车有强制险,和商业险,什么时候处理完违章什么时候过户,当时她把所有车的手续和保险都给我了,但是她在这过程中把行驶本要回说是处理违章,处理完了我们去
我于2007年8年至今在湖北某培训中心当班主任一职,当时该单位招聘的时候说本科底薪1200元每月,并会给员工办理保险,但我所享受的却给这是两回事,我们每次领工资的时候都会签一个单子,就是所谓的保险460元,这样算下来,我们的工资底薪就只有740元了,并且我们没有保险的相关东西,签的合同内容给我们所享受的待遇也有很
车被追尾了,对方全责,车子拿到4S店跟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然后维修,修完了我把维修费结算了,然后拿着这些单子去找事主要钱,事主非要把单子拿走去保险公司报了钱,才把钱给我,这样对不对,事主会不会拿了单子消失了,事主说不这样他就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帮帮我吧 苦恼了好一阵了
2009年12月20日进入公司,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工资八百。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是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试用期第二月工资转正为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三个月后其他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金,除我没签和没有为我缴纳保险金,可能因为我怀孕的原因(自我猜测),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