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农村的,现在家里那边要搞开发.说土地的赔偿是每亩13600元.我家里的土地将近差不多1亩吧.我不知道这个价格是否是合理的.同时也想了解对于征用农民耕地的时候,国家规定的赔偿有哪些组成部分,以及相关标准. 还有农民在被征用土地的时候应该了解哪些国家的政策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几个能说得详细
问;一,乡村公路占用土地,属于集体征用土地的性质还是属于政府征用地? 问;二,是否宪法规定规定,无论是征用或占用土地,是否应当享有承包土地应得的权利,享有承包应得的补偿或安置? 问;三,我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权属于是谁?村委会否可取代我的权利? 补充:承包地是在本人以及本人所有家里未知情
事情发生在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马湖乡。家乡在搞旅游开发。在95年左右有一个当地的有钱人家(别的乡的),在我们村的耕地附近建了一个烧红砖的厂子,a、烧砖的材料就是用的我们村上的土地包括我父母的这块。这个厂在2009年关闭了;就村里人讲是因为厂污染破坏环境被政府要求停产的。厂几年开下来把村里8户人家的上好耕地全挖
当地政府要占用家里耕地,说给2.4万元每亩,国家有具体条例吗?他们要强制占用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保护啊,据说有的地方动用黑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