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患癌症住院治疗用了24天的病假而剥夺职工的资格和权利。“
今年我厂史无前例的大幅加薪,我因患鼻咽癌住院治疗用了24天的病假,超过厂加薪要求的“13天病假红线”11天而失去了做为工厂职工应享受加薪权利。
明显得大病之后住院都不止13天,这样制定的“13天病假红线”是对58岁老职工因患癌症住院治疗24天而失去加薪是没有公理的。
我认为不能因患癌症住院治疗用了24天的病假而剥夺职工的资格和权利。
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林业职工,今年4月11日在家中不慎将右脚后跟左侧划伤,在兴山县峡口镇卫生院进行了缝合治疗,里外共缝了9针(当时医生说肌腱也伤了,缝了一针),并按医生建议住院治疗13天(住院当天就将情况报告了峡口医保办),在办理出院手续时被告知住院费不能报销.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都说的可以报销.我就没搞明白了!后来
在职职工患病因为在出差期间耽误留下后遗症后期治疗病假如何处理
本人在2008年在为公司投标期间,连续3天紧张准备未能好好休息,(当时我公司副总也在)左耳突发性耳聋,工作完成后回到公司就诊,医院确诊为突发性耳聋,说以错过最佳治疗期,这几年因为这个原因,需要间断治疗,请问治疗期间假该如何计算?万分感谢!!!!
职工在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请人护理的护理费用,如何报销?
职工在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请人护理的护理费用,如何报销?有什么条款可以确定报销的途径?
因人在外地,期间有一年未交新农合保险,就在这一年突发癌症住院治疗,还能享受什么国家相关政策吗?
我父亲一直入的有新农合,2012年因为他在外地打工,孙女的出生证明弄丢未补,想等出生证明补办后一起入新农合。5月份突发嗓子嘶哑说不出话,医院确诊为肺癌晚期。请问我父亲还能享受国家相关报销或是其它照顾政策吗?
律师您好: 我在烟台国有企业工作,35年工龄,53岁,今年五月份在单位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紧急住院治疗,住院四天,单位为此扣除四天病假工资700余元(实际工资3100元),我想咨询一下单位这样扣除工资应不应该,我向单位要扣工资的依据,单位经办人员拿不出具体文件规定,我应该怎么办!
由于父母与弟弟生活不和谐,三天两头吵闹,父母要求同我一起居住,我出于孝心同意了,结果引火烧身。我是一个离婚独自养儿子的女人,生活本来就很多困扰,好不容易找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却遭到母亲和弟弟的反对,竟然跑到我单位找领导同事,找我所有的朋友,宣扬我的私生活,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我强忍着痛苦熬过了10
71岁老人得癌症冶疗,花4万多元,但12年没加入农合,个人负担太重,没什么经济收入,不知从何处能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