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
无照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
请问一般的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在法律上有默认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单方拒不履行合同,拖过某个期限后,合同是不是就自动作废了?卖方就可以一房二卖了? 卖方单方出拒书面违约声名后,是否有权一房二卖? 如果有,请问这个有效期有多长?
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房屋买卖合同,这样的房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小李在2007年在本地购买了一间房屋,当时房款是分几次交完,卖方打的收条。但迟迟没有办 理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证给了小 李。在2008年已变更了小李的名子,在2008年小李把户口落在该房。现在卖方想要把房子要回去,他有这个权力吗。小李该通过什么办发保住房子 在当时变更宅基地 使用证上的房主名子时,应为现在要統一
我2015年在北京买了回迁房,当时压了部分房款,约定办理房产证时付尾款,但是现在卖房人要求付尾款,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诉讼,我是否受到保护?但是何时可以办理房产证还不确定,那如果我付完尾款是否收到法律保护? 假如说,我现在付完尾款,那未来在过户时,卖方绝不配合,我去法院诉讼的话,是否受到保护? 那对方如果
无照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受不受法律
无照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受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