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去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我父母用所有积蓄为我买了一套房子并进行了装修。应女方要求,房产证上署了我和她两个人名字。现在我们夫妻二人感情不合,经常吵架,甚至有离婚的可能。婚后买房我父母并没有说明是对我个人的赠与,如果离婚女方将分掉一半房产,我面临人财两失的局面。后来一位朋友告诉我可以给父母补写借
因多次家庭暴力,我无法与他相处下去,而且我没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只因两年来,他一直无所事事,而我在外面打拼事业。因工作原因不能天天回家,所以他有意见。小孩子已经四岁了,儿子的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一个人撑着,他几乎没有承担过一点。因此我向别人借了很多钱,这个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分配?
婚前债务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执行共同财产?丈夫婚前债务(没用于夫妻生活),可否执行妻子的工资,因妻子的工资为婚后共同财产。
律师你好: 请问我婚前在父母那里借了18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及装修,但未写借条(但其中有迹可寻)。现在本人结婚了,婚前那套房子准备出售,出售的钱其中一部分用于归还父母(因为现在房屋升值了,另婚前是全款购买房屋的)。因为卖了准备再次购买新房,请问,现在给父母写的借条的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老婆知
登记在前,摆结婚酒在后,男方因结婚不够钱而向别人借钱,而男方没有告诉女方,现双方要离婚,男方所借的钱尚未清还,请问律师这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登记后才借的)。
丈夫瞒着我在外面赌博,欠下高利贷几十万的债务,对家庭和孩子也不关心,为了逃避债务,曾私自外逃几个月,请问,如果离婚,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他的邻居,工作单位都知道他赌博,也都知道他有赌博史!他逃跑时家人向派出所报了案,他单位也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