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女)与刘某(男)结婚4年,婚后感情不和,现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里有事女方在外面有外遇,还离家出走过。这种赔偿成立吗?
我和老公是11年6月21日结婚的,8月29日,就在我怀孕期间,无意间在他车上发现了一个女人医院的流产病历,最后几次去医院复查身体的纪录就在我们结婚后,几乎每7天、10天、15天就得去一次医院,这么重要的女人病历竟然在他车上,后根据病历上的电话查找,对方是他医院的医生,也就是他的员工,多年一直有暖昧关系,直到我们
我老婆经常给一个男的打电话,每天都有五六个电话,要聊一个多小时,还发短信给他说:“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现在她提出性格不和要离婚,请问我可以向她提出精神补偿吗?
由于我丈夫长年在外打工,不顾家,也不常回家,即使回家也经常吵架,我得了比较严重抑郁症,现在正在住院治疗,我觉得我得抑郁症的根源在他,所以提出离婚,以便好好的治疗,避免病情反复发作,但抑郁症即使治愈之后也比较容易复发,而且出院后还需要长期吃药,请问我可以向对方提出精神赔偿,要求多分财产吗
由于原告起诉的时候诉状上没有明确要求过错方给与精神赔偿,请问离婚开庭之日无过错方(原告)能否口头追加要求过错方精神赔偿呢?
您好!我们结婚十年,已有俩个小孩,由于没有生活自力能力,靠父母生活,丈夫经常实施家庭暴力,二次起诉离婚,要求丈夫赔偿,一般能补偿多少
我与他在2010年7月结婚,六月办理的结婚证,婚后无子女,在2012年农历的8月30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男方把我起诉,开过一次厅,调解无效,男方坚持离婚,原因是我没有生下小孩和家庭中的一些琐事,婚后我们有一套房,男方说是廉租房【证据不足】,买房时我家的亲戚借给他26500,当初我的陪嫁20000也给了他,据我了解那房子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