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关于购房时遇到的问题想咨询,我在今年1月份刚购置了一套房,买的时候合同上的面积是82.22平方的,交房时开发商告诉我房管局测量的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大了5.78个平方,按购房时的价格3328元每平方算,要交19235元,购房合同上签的是交房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所以我们无法不缴纳这笔钱,如果不交开发商就不给我们钥匙,我想请教以下,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家有一处平房,当初办证时房产证为自己的姓名,但土地使用证是一个亲戚待办,他将土地使用证填报成了自己的姓名。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让他给我出份证明,有没有法律效力? 还有我要怎样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产生纠纷?
我父亲去世前,有一块地皮被开发,之后有两套房子,但是没有房产证,奶奶健在,还有3个叔叔,那么这个房产问题会怎么分配呢?
是这样.我们家房子的户口本一共有5口人.我姥姥,我妈,我,我二舅(我姥姥的儿子,我妈的二哥),还有我二舅的儿子.房产证是我妈的名字..户口本也写我妈为户主,我姥姥为户主母亲.我二舅是户主之兄...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姥姥哪天去世,这个房子.我二舅有权和我妈争夺吗?
男方是上海郊区农村户口、女方为外地户口,结婚后女方户口迁入男方所在地,农村土地证上没有男女双方名字,只有男方父母名字。 问: 1)离婚时,农村房子是否属于男女双方财产?是否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后,女方户口该如何处理? 2)离婚后,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迁出户口迁回女方原户口所在地? 3)离婚后,
我父亲与母亲05年11月离婚,06年1月父亲把外遇公开化带回家,母亲已经离开住到亲戚家里,当时我18岁,外来妹和我经常吵架,父亲袒护她叫我滚蛋,我受不了没有尊严的生活,于是外面租房搬了出去,我没有把户口签出去,但房子是产权房,户口本上也只说明父亲是户主,我很清楚自己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如今外来妹和父亲结婚了
我有一间房子,上面是祠堂(就是在中间)公家的地方,下面(中间是大门)左右两边是我的房子(后来建造的,我有房产证),现在我把我的左右房子之间砌了一道墙,也就是说一进大门就是进我左右的房子,进不了祠堂,现在村民硬把我大门拆了,还把我砌的墙搞了一个大洞,原因是他们不认可这是我的地方,但我有地产证,他们叫法官找我
结婚的时候是买的二手房,虽说和卖方早签了买卖合同,但在领结婚证后才交给卖方的房钱,像这种情况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均分配房产吗?结婚第三年买了一处大姑姐的小产权房,什么手续也没有,只给了初期的小一部分资金,以后每年偿还一点儿,像这样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配
我想问一下过户分几种啊?如果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儿女名下,父母还有权再要回去吗?怎样过户才能不被父母要回去啊 如果父母提起诉讼,撤销赠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