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迁安置协议订房面积120平方米,交房时达到135平方米,请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适用解决此类纠纷?
事情缘由:我家三年前于一小区购入面积为117.05方,而且在合同上明确写明白117.05方,是但近段时间物业管理却告诉我们,他们经再次测量发现测量少了2.55个方,要求包括我在内的70户人家补交4500元,不交威胁不给房产证,请问合法么?我本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请求帮助!!
村子里统一规划的房基地,左邻右舍都是一起按照一样的尺寸盖得房子,可是土地证办理下来我和一些村民的土地证面积小了10平方左右,(宽度一样,长度少了一米),一样的房子出来了不一样的土地证。在下面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因为我盖得房子和土地证不符,房管局不给予办理。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我的左右邻居土地证和房
我是成都的,2003年,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67。04平米),是多层(7楼)建筑。该房是成都市府南河整治拆迁安置房。 我购买时,该小区里所有安置户的房产证,都没有公摊面积,也没有办理国土使用证。而最近开发商“成都市武候区建设局资产管理办公室”发文,为所有我们这栋楼房的安置户,补办增加“公摊面积”、及国土使用
即将交房,通知书要求交房时按照建筑面积缴纳本季采暖费,但我们的公摊达到30%左右,按照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是否合理?我们应该如何与物业交涉? 有其他小区业主说法是:【如果物业按着销售面积收取我们的取暖费,那么,按照北京市规定的每家温度不低于16度的标准,我们就有权利要求我们的公摊面积的温度也要达到16度。如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合同面积是123.68平方,交易金额也是按这个面积算的,可是房管部门测量时的面积是124.54平方,现在开发商要我们业主补钱,请问我们应不应该补这个钱,是不是合同就不做数了
我买了一个人的二手房,房产证面积只有43平米,但房主在和我交易时私下将面积用涂改液改成67.8平米,复印出来看不出什么问题,房主就是用房产证复印件蒙骗我,和我签了购房合同,我已支付了定金,总价30万,按照67.8平米算,是当时的正常交易价格,我与房主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房管局电脑显示43平米,戳穿了房主的计划
我的问题与本网站刊登的刘新华与广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相同,购房面积超出7.333%。一审同一间法院于本月9日判开发商胜诉,但根据去年2月18日公布的广州市中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预售纠纷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我要上诉吗?敬请早日回复,不胜感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子是09年3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买的时候房产证上只有地面面积,没有算地下室,房子已经过到我家户下,今年想把地下室的面积也算上,房产局的人说必须得有原户主签字才行, 可这房子已经是我们家的了,怎么我们还不能决定吗, 我还担心一点就是怕原户主知道得让他签字,到时候他再不承认把地下
单位家属楼,本来审批的是3亩地(包括楼及过道、绿地、车棚等附属设施),现在改商品房了,单位只交了1.9亩的土地出让金,剩下的没交,现在我们正办土地证那,少了的1.1亩的面积怎样给找回来(除了我们自己补上剩余的1.1亩的土地出让金外)。 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如何算那?是按整个院落的面积算还是只按楼的占地面积算?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房子2008年房屋原址重建,原房子有独立产权,因为太旧了,是我父亲单位出资重建,同等面积免费置换,超出面积按价格补差,合同签的2008年底交房,可是到了今天还是没有交房,每个月只支付1000多元的违约金,根本不够再租房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单位增加违约金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追讨我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