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今年十月下旬在工厂上班时一成型钢滑落砸伤脚背,当时住院治疗时医生诊断为左足跖骨四-五骨折、左足皮肤擦挫伤。冶疗方法是手法复位加石膏固定及预防感染等(复查时发现第四跖骨骨折处有错位医生说这在医学上是允许范围)。在医院住院十五天,期间是家属在护理,后听医生说我这伤主要靠休养早就可以出院又考虑到家里有个读小学的孩子,家属一天家里医院两头跑很辛苦就办理了出院。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厂里结算的,出院后厂里给我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二十元一天共三百元我家属护理费三十元一天共四百五十元(我家属在她那厂一天计件能做七八十块就因我这伤请假来护理我),后找厂里协商我受伤期间的工资好像是一千八百元还要等厂里开会研究。我是今年六月底进的这家工厂实行的是集体计件一个月能做三千多元,在九月下旬与厂里签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保底工资是八百元(我们当时有异议厂里说是应付劳动局才签的)。当时厂里没有生产我们这类职业的资质就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很有幸在网上看见了110法律咨询的网站借这个平台请教一下各位律师厂里给的生活费和家属的护理费及我的工资合理吗?该怎么给?我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该怎么做?还有就是我这伤评残的机率大吗?我的脚现在还在石膏固定期医生说这月底才可以拆。 最后特在此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看完这篇贴子,您的回答将是对我莫大的帮助。真心谢谢!
上班时间右手中指指甲处离断,断掉的指头骨头剃掉原位缝上,指甲盖没有了,构成指头不完整,能达到级别吗?该怎样赔偿
09年8月出的工伤事故,12年8月做的工伤鉴定,请问,工伤赔偿标准是按12年新标准还是09年的标准,
09年8月出的工伤事故,12年8月做的工伤鉴定,请问,工伤赔偿标准是按12年新标准还是09年的标准,谢谢
员工在企业出现工伤,没有工伤鉴定,被公司开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与2005年10月在一家私企工作,至今已7年多,今年公司出现两个人生伤亡事故,都是在我管理的部门,我是部门副经理。第一次事故是外来施工单位维修房顶,工程部没有告知我部门要维修房顶,维修人员触电死亡,公司说我在触电的雨棚下签订验收单的时候没有写什么只是签了名字为由处罚一次大过,公司的处罚根本没有和我协商我
您好,我因工伤小腿粉碎性骨折,未做工伤鉴定,但是有残疾证3级,住院费当时公司给报一些,应该有书面的文件或存档,现在如果辞职,公司会给一些补助吗?希望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我在工作当中,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末端不完全离断,中指只连着一点肉皮,食指和无名指不完全离断。应属几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谢谢解答。 我想询问这是几级工伤伤残 如果继续想在原单位签合同的话 有没有补偿 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