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亡弃荒数十年荒地复耕是否合法;个人投资修路运行一年后,占用土是否继续补钱
你好;我在外打工多年因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回家创业.于是左思右想就在我夲乡看好一片弃荒数十年的士地,经各有权证的农户订好协议.2011年开工考虑运输困难必项修路.同时修公路丶修氷利丶开荒复耕现已成稻田.个别人因当时是村干部[中共党员]代表村委会去和村民协商租赁期和租金丶同时他夲人完全同意占用一块佘坪六平米左右.并说定不要钱.改选后现在他不在村委会了.要我补一万元钱给他丶我想修路是造福于后代是人民的共享,不光我个人得利,而这余坪并不属他的持证权人,属集体所有.我运行一年.当时如不同意我就不开.现在经常堵路要钱差点把我所有稻谷都无法运出.请问我该拿出这一万元给他.我应该怎么办?请帮忙回复.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下这样村政府(国家)是否应该赔偿我们? 非常感谢~谢谢~ 可否给本人解释解释呢?《国家土地法》有规定吗?
我妈妈打算建房,因为要从别的人修的集资路那里过车,现在又有人要收2万元的过路钱,请问是否合法?极盼解决!
请问,各位律师,我在单位是负责公司采购的,经常会有一些在电子商城中购买的物品需要报销,公司将报销的采购费用,以工资的名义打入我的银行卡内,这合法吗? 谢谢各位律师。 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一下具体是怎样的不合法?还有就是这些钱是以工资的名义存入,会不会需要我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村委副书记没有征得村民的同意强行将二份责任田用来修路作为己用;并将财政部门拨款整改好的约2.5亩鱼塘占用约五分之一,自己养鱼;将财政拨款整改的水利渠道私自填土,占用约100米,种上庄稼,令农民无法用水种田。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们这里是居民区,出了小区就是龙茗路。在这条宽度不足12米的马路上总共有3条交通线路来回穿梭。自从2011年,古美路街道在一边的非机动车道上划出停车线,开始收费(每小时7元)。这条本不宽敞的小路变得更加拥挤。非机动车在不足1米宽的车道上与机动车、行人不停地摩擦、碰撞。每到傍晚常常是险象环生。路边还竖着一块牌
武汉市内月湖和其旁边的池塘都属于月胡风景区管理。因平时开销无处支付,其将池塘承包个单位职工进行养鱼,此行动是否合法?
我现在已经离职三个月了,原单位的社保一直没有转出,请问转出后无单位接收,个人是否可以继续缴纳?手续怎
我现在已经离职三个月了,原单位的社保一直没有转出,请问转出后无单位接收,个人是否可以继续缴纳?手续怎么办?我的户口是异地城镇户口。
我的情况; 我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服刑之前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是我爱人,但是业务都是我在做,他有自己的工作,服刑期间由于他不熟悉业务,所以解聘了工作人员,停止了公司的业务,后来由于自己工作忙,就没有在年审工商执照,并且停止了税务申报工作,现在我回来了,想重新开展公司的业务,并且服刑期间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