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二子一女,我是最小的儿子,家中共有二座独门二间二层小楼,产权都是父母的,其中一座住房于一九九零年卖掉,卖房款大部分分给了哥哥和姐姐,我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明确和我生活在一起,并于一九九二年在本市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表达所住房屋和一切生活资料在他们百年之后由我继承的意愿。后父亲于一九九九年.母亲于二零零一年相继辞世,这份遗嘱哥哥姐姐均不知道,我在二零零一年的下半年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今年初,这座住房要拆迁了,我委婉地向哥哥姐姐说了一下父母遗嘱的情况,哥哥姐姐无思想准备,甚至怀疑遗嘱的真实性和公证的证据效力,并表示说,我只享有一间楼房的产权,另一间楼房兄弟姐妹三人共同继承。由于兄姐和我平常关系很好,而且我于今年上半年发现胃癌,刚动了手术,我也向哥哥姐姐说了我虽然动过了手术,但还面临癌症复发转移的风险,还需孝虑后续治疗的费用,何况哥哥姐姐家庭经济状况都比我好,但哥哥姐姐认为是两码事,我因为很看重与哥哥姐姐的关系,也不好意思理直气壮地跟他们说这是父母的遗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绝情的话我说不出来,非常痛苦。请各位尊敬的律师指点迷津,我该如何是好?
老人与老伴是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儿子,老头想立一份遗嘱,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能认识一部分字,他想口述遗嘱,处分他个人份额的财产,想让自己的儿子用计算机打字代写,由他签字按手印。有效吗? 另外,如果是自己写的遗嘱,没有证明人。有效吗?
谢某,女、80岁,居住香港,她在国内有一房产,要出售。其子为荷兰籍华人,他如何办理放弃国内遗产继承手续?
我父亲过世了,银行存折有一万多,但不知道密码。已办理了公证,但是我奶奶行动不方便神智不清不能放弃继承权,这样我奶奶也领不了钱,这可怎么办?谁能为我解决一下! 我奶奶就两个儿子,以前我爸跟我我叔也已经分了,奶奶是归我叔的,名字也在我叔的户口本上。请问找我叔代领可以吗?
当初有一套78平米的私房拆迁,产权人是我外公和外婆,但外公拆迁前就去世了,后房屋动迁,按照当是房屋的户口本上一共有11人享受到了拆迁安置。但是还有三个外公的子女没享受到拆迁按置,现去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外公的遗产,要求被按置的11人对他们三人做出补偿,但是我们觉得这个是动迁公司的问题,我们是按照动迁相关规定
老人过世,老伴健在,共有一儿两女。老先生有两处房产,无遗嘱,过户给儿子,家人无异议,是否必须公证?公证的费用真的是接受遗产的2%吗?
父母去世留下一套房子,有4位子女,都不想继承这套房子,经过商量决定出售这套房子,所得房款再平均分配。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是否需要先缴纳遗产税,才能再出售房产呢? 具体情况该如果?等待回答,谢谢!
2008年9月1日我姐姐、姐夫遭遇车祸同时死亡。现就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双方家属为能达成共识故此诉讼至法院,女方父母认为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孩子和自几三人均分,可孩子法定监护人(孩子的爷爷)认为应该由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五个人均分,这麽做明显是不合理的 他们还起诉到法院。我想问问具备相关法律知
遗产继承:我父亲死了 继承人只有我和奶奶 法律规定遗产该如何分配?
父亲死得很突然,和母亲已经离婚 没有再婚。公司有笔丧葬费 和保险第一继承人只有我和奶奶现在奶奶那边的亲戚想独吞所有财产 想请教下我和奶奶的继承权是不是能扣除丧葬费后一人能分一半,还是一人分一半后我出丧葬分(估计钱到手后叔伯是不会吐出来的)父亲尸骨未寒就有亲戚来争家产,我已经心力交瘁了。谢谢各位好心人指
父亲和母亲去年过世,留有60平、40平楼房二套,存款约30万,无遗嘱。共有4子女(3男1女),财产应如何继承。因妹妹一直照顾父母,是否可以分得更多的遗产。另如向法院起诉,发生的相关费用大约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