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和B女是夫妻,两人生有一个儿子,现在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现在共有四套房,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名字全部是女方的,第一套房是婚后买的,学区房,60平米,一百万,第二套是婚后女方家长送给夫妻俩的,120平米,价值一百万,第三套是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俩共同负担买的,150平米,价值300万,第四套是男方结婚前自己出钱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后来把这套房子卖了,买了现在的第四套,价值三百万。现在这个家庭有一个家族企业,A男是总经理,有15%的股份,B女担任董事长,也占有15%的股份,其余股份都是属于女方父母的。女方现在有外遇,也是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现在有个律师向A男支招,让A男和朋友协议,让朋友做伪证说之前A男欠自己的钱,让A男朋友去A男公司要钱。 问题:1、A男朋友的这种担保会有效果吗? 2、A男这样做有没有意义? 3、最终的结果会怎样,四套房子究竟该如何分配?
原被告登记结婚在筹备婚礼期间被告拿走彩礼30000元,原被告没有同居生活,【有证据】原告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法院能否支持。被告要求分割原告的住房公积金,保险金,登记结婚没有同居生活,诉讼期间是否算婚姻存续,法院会支持被告的诉求吗
我是河北人,现在在北京工作,2008年2月10日与在家的妻子吵架,妻子出走(离开家),本人想与妻子离婚,但妻子不同意。2009年1月21日电话中,我与妻子再次吵架,妻子以承认与我分居两年(有电话录音)。2009年1月27日我与妻子第一次进行离婚开庭,当时录音无法播放,妻子庭上不同意离婚。请问:等第二次开庭此段录音是否能
律师你好:我在离婚时与男方协商,孩子归他,房子也归他。可是离婚后孩子却不愿意与男方生活,每天都在我这里吃住,我现在想要重新分孩子与房子,孩子、房子归我,可男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有什么办法吗?
丈夫有外遇为了离婚使用家庭暴力造成妻子轻伤,且对方父母趁两人在余姚在外打工变卖婚房和家具和家用电器以及贵重物品,妻子住院二十多天期间做丈夫的未理会不探望不打手机问候,在此期间公婆托人索要十多万的扶养费;对方还嚣张的说不要你你还得给钱,让我打了还得给钱,我们是姓陈的江南大姓,要人脉有亲戚在医院和温州公
离婚时有房子和孩子,房子归孩子所有,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现住着房子(孩子13岁)离婚半年后女方要求男方搬出房子,自己和孩子住,男方该怎么办?
律师们,你好,我有朋友遇见麻烦的家产纠纷,麻烦给予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跟他丈夫有8年的婚期,由于一直没能生有孩子,丈夫可能是因这个上述法院要求离婚,理由是告我朋友私自转移财产,现闹成这样只有离婚,但是在财产方面男方却不肯分的我朋友,找了很朋友作假写了欠条,并且叫他的朋友告他,让他还这个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