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媒体平台转载《邯郸:13万定金交了5年 房子至今不见影儿》一:2009年 团购房的单位有邯郸市国税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延续至今年,涉及数百人!团购“定建房”农牧局是在2010年9月19日。文教局等!这是开发集资的原始资金,是注定后期资金链断裂的必然。 二:2010年10月9日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邯出告字[2010]34号》柳林桥出让公告,“招投标”此时刚开始!“招投标”程序比2009年开发商卖房的时间段晚了一年,开发商是神仙,他能预算出柳林桥的土地就是由他开发吗?这证明从一开始大悟就是违法的。 三:2010年11月26日 才与国土资源局签订柳林桥村《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一步证明开发商无证驾驶房地产的违法的事实。卖房在前、招标在后。已经揭开了盖子就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相关监管部门渎职行为非常明显,土地、建设规划、住房等等环节均暴露出很大的漏洞是怎么造成的,是水平问题,还是利益驱使的问题?导致团购者和无法回迁村民的受害群体数量约两千户,数千人,长达9年,ZF早应该按其出让合同内容收回土地。并换有实力的开发商, “9年过去了,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拖欠百姓过 渡费已经是邯郸人民众所周知的事情,社会影响及其恶 劣,这该怎么解释。”
在路上因为一辆三轮车出了点小事故,车头被提起来,看起来非常好笑。于是有的路人拿手机连车带人给拍了下来,这样会对车主造成侵权,或者违法犯罪吗?
律师您好!我父亲2012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造成对方四人死亡,我父亲负主要责任!
律师您好!我父亲2012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造成对方四人死亡,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前些日子交通局来行政处罚决定书,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我想咨询的是,我父亲是终身禁驾吗?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应当付什么责任,根据我国先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违法行为怎样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应当付什么责任,根据我国先有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违法行为怎样处罚!
假如A通过自己的途径去调查了B的个人信息(带有隐私性质的),经过调查事件中的B确实存在犯罪违法行为
假如A通过自己的途径去调查了B的个人信息(带有隐私性质的),经过调查事件中的B确实存在犯罪违法行为,但A不是受害者,算是打抱不平,这种情况下A就调查别人这个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卖给未成年人电子烟是否是违法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家长是否应
卖给未成年人电子烟是否是违法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家长是否应举报?应举报到什么机构?有怎样的惩罚?
他们就是一伙骗子公司,北京股商的欺骗行为构成了犯罪,人在做天在看
他们就是一伙骗子公司,北京股商的欺骗行为构成了犯罪,人在做天在看,他们都是小小年纪就这样行骗,他们家应该有老人和孩子的,他们这种行为,会在他们的家人身上发生灾难的,你要相信因果关系,他和他的家人会遭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