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公司将我派往外地分支机构任职(由副经理提升为经理),却降低了我的绩效工资和取消了我原有的在分支机构工作补助和待遇,在公司与我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给我补了,现在我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加付赔偿金,公司说自己有权调整,拒绝支付赔偿金?在法律上成立吗?
我在公司上班原本是拿月薪工资的,现在公司说要提高工作效益,把工资改为底薪加绩效,这样一来工资跟本没有原来的高,等于是变相降低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在公司签了2年合同,现在还没到期,目前是主任级别,公司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降级为科员,工资也降低。但合同上没有写明胜任的内容,也就是说不胜任只是领导说的没有根据。其实是和公司总部想调我去外地我没有同意有一些关系。这样的话工司可以降低我的工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例如**法**条。谢谢了。
交通事故成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可以不进行工伤保险赔偿、休假期间工资也没有吗?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口,正准备左转回家时、突然被从后面急驶过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250型两轮摩托车撞倒在地、手部受伤。
现在怀孕3个月,两个月的时候告知公司。之前的工作是跑业务现在依旧没有更换工作性质,为了不给公司借口一直在坚持。这个月公司就出台了变相降低我基本工资的规定。我应该如何维权?我的合同5月份终止,如果公司不续约,我怎么办?我不想离开公司
公司在没有通知我们一声就降低我们的绩效奖以及回扣已发的绩效奖,可以要的回来吗?
我是一家服装专卖店的导购,签订劳动合同,在这家店做了两年多,一直以来这家店卖的都是新款,在今年三月多了的时候做了次大翻场,改卖老款的折扣店,刚开始的时候生意特别好,都忙不过来,店员基本每天加班,我们经理总是鼓励我们说:你们现在加油做业绩,我不降你们的点,把握现在的机会多拿工资,我们听了这些后更加努力
我们公司经营困难后,公司表示要降低工资,6月19号表示5月份的工资要下降,之前都没有通知过,这样合法吗?而且降工资幅度是20%-50%,以此逼员工辞职,这样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这样对吗?
试用期公司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还可以以还没开业为由只发放百分之八十的工资吗?
我在公司从事收银工作,在公司上班一个多月从未触犯过任何错误,公司却以我不帮仓库录单为由八月底就把我开除了,且7月份的工资只发了百分之八十(进公司时说好了工资收银员试用期是1600元一个月的,结果只发放百分之八十),公司先后把总经理经理及主管等人都给开除了,请问试用期没签合同公司就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且剩
怀孕期间的员工公司可以随便放假,且公司只发放原工资的60%,这样做合法吗?
我目前怀孕4个月,由于公司存货较多,生产部门停产放假3个月,部分人员放假,作为生产部办公室人员的我,被列入放假人员名单,并且公司直接将放假人员的工资定为只发放原工资的60%,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这种情况作为孕妇可以怎样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