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公公把他的房子给了我们,房子名是我公公的,,,婚后,房子的产权变更给了我老公的名字,房子现在的名字是我老公的,现在我们感情不合,如果离婚的话,我有权分房子吗?
补充说明是婚后才买的房,且有一部份钱是女方出的。 这个问题是我帮朋友问的。 请律师捋清一下这个事情的法律关系。
我妈于05年9月底再婚,男方无房子住的是我妈的房子,现此房已过户在我的名下。现因感情不和我妈提出离婚,要他搬出去,但他坚决不肯,于是我妈决定搬出去住,否则不分居很难离掉。但这房子现在是我的,我妈搬出后,总不会让我和如同陌生人般的继父生活在一起吧,请问我是否有权叫继父搬出去?
我的父母准备协议离婚,父亲要把房子给我,而且是公证给我,我想咨询一下,要是公证的话,我要注意什么吗?因为我父亲的话我现在根本没有办法相信, 接着上面的问题,我还有一个问题没有问,那是我父母协议离婚前公证,还是离婚后再公证?,那也就是必须有父母双双签名的公证书才有效吗?一般公证需要多长时间呢?
与老公实际结婚已经两年多了,但结婚证去年10月份才办的,买房是在领证前一个月按揭买的,写的他的名字,房本暂时还下不来,请问这种情况离婚房子怎么分,听朋友说银行不能改名字,也有朋友说领结婚证三年之后 才能分财产,说是买房在领证之前属于他个人财产,请问是这样吗?我怎样才能分到房子?我现在用不用去做一个房产
我的房子是2009年12月31日租来的,因为当时在写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上写了租住人数为:1人,房子是2房2厅,总面积是:67个平方,现在的话,因为家人来住,现在的话,住了6个人,中介说我们住的人数违约,要收回住房。这样他们做合理吗? 他们有权力收回现在我租的这间房子吗?如果他们收回的话,那4000块的违约金是不
1992年结婚,1996年单位的房改房,女方出了1w多,男方只给了3000元。现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双方协调不成。如今这套房子值30w左右。请问,男方可以分到多少财产。 另外,2000年左右男方下岗在家,一直都是女方养家,男方也从来没有向家里拿过生活费。
我老公跟他前妻离婚时协议写了现住的一栋房归他们的儿子。 现在我们准备再做一栋,我老公想以前那栋跟以后做的房平分给他前妻那个儿子跟我给他生的儿子。我意思只要公平就行,就是不知道离婚协议的财产他有没权再进行分配,如果不行,就他前妻儿子一栋,以后做的那栋就归我儿子。
为了多分套房子,姐姐和妹妹的男朋友结婚,分了房子又离婚了这有违法吗
为了多分套房子,姐姐和妹妹的男朋友结婚,分了房子又离婚了,这个国家管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