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日本人,他被派到中国境内的日本独资企业工作。工资所得由中国境内支付和日本支付两种方式构成。他应缴纳的个人税额=(两处工资总额—4800)*20% 我想咨询的是: 1 日本支付的工资需要在日本缴纳税款,应纳税款是减除在日本缴纳税款后的余额吗? 2 如果有保险和住房补贴是否也要一并减除之后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呢? 谢谢!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我的工资条的情况 岗位工资2300元、工龄80元、保障工资400元、餐补150元、房补80元,当月应发3010元。 扣除项目:住房519.4元、养老346.24元、失保21.64元、医保86.56元、大病3元、个税554.96元、会费5.95元。 实发工资1472.15元。 当月奖金2300元。 我们单位工资每月上半月发,奖金每月下半月底发。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在异地从事第二职业,在原地已交纳养老金,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要提交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在异地从事第二职业,在原地已交纳养老金,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要提交养老统筹金相关手续。
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扣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应该任何解决?
您好,我是2009年7月中旬进的私企公司,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发工资都是以网银的方式发放工资给我,我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公司发的工资都是以反佣金的形式发放的,我今年2月份的工资是3万多块钱,公司扣我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扣了6000块钱,(以往工资超过2000块是一直没有出现扣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