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有关人士在我们这气温本来就低 根本不适合建造蔬菜大棚,但政府部门没听取百姓意愿,强行建造蔬菜大棚,如有阻拦则以家庭工作成员以妨碍公务定罪,真的很无奈,眼看好端端的耕地就这么被毁掉了。 在其建造以前就在此地试点过 但效果不是很理想,农民要种地只是希望能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中收获。 我不知道这种事
我家乡由于位于县城边,县城扩建,导致家乡的土地升值,当地官员为了获得利益,不顾农民生死,将耕地里的农作物用除草剂喷撒,还有用土掩埋,即将收割的稻子就这样被他们给毁了。一个年近90的老人家极力阻止,他们硬是将老人家连着一起活埋,现在老人家在医院治疗,然而当地的镇府与公安局都没有任何的行动,我们连个求理的
高律师您好:我社有39亩耕地,百米深井一眼,低压线路一公里。在社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社长私自做主,通过乡政府卖于开发商,村民多次上访县政府,政府未作出明确的答复,只说社长是法人代表合同有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村民该如何维权!政府该如何对农民赔偿?
1。发展商和政府征收耕地做房地产,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地产商勾结村长,给了村长好处费,村长把集体土地和农民个人耕地,一起买给了开发商,请问这案件有得打吗? 2,发展商给了农民的征地条件是:每平米补偿200元。如果每户有300再平方耕地的,每户可以以每平方1500元的格价向发购得100平方的商品房。请问发展商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