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是大产权,后来没有任何证件,13年没有收房,15年通过法院起诉,胜诉对方赔付当时所交的20万和贷款利息8万多,强制执行法院一直要不回钱,说是对方没有执行财产,可能账上也没钱,后来我们自己私下一直跟对方负责人催要,二年时间三次给了20万,利息和诉讼费也没给我们,当时最后一次给了10万,还让我家写了这个房子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当时也没经过法院,现在还能要回利息和诉讼费吗?
以上朋友们提的问题怎么没人敢回答呢,难道法律是屁吗,强制执行都要不回伤害赔偿的钱
以上朋友们提的问题怎么没人敢回答呢,难道法律是屁吗,强制执行都要不回伤害赔偿的钱,哪还要法律干什么,我们自己找人找不到法律就不管了吗,你们工作人员是做什么的,老百姓有困难你们工作人员是做什么的,老百姓能自己办还要你们法律和工作人员干什么,能不能给需要帮助的人用法律保护他们,不要让伤害的人讨不回一个公
我岳父杨连军在2015年5月为本村人(郑海山和崔吉林家)粉刷外墙时不慎从三楼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宣恩县法院判决杨连军60%责任,郑海山15%责任,崔吉林25%责任,我们不服此判决,后经恩施州中级人们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们法院判决,维持原判,2017年11月13日申请宣恩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负责此案的一谭姓执行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