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79条在森的条件里有(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传票的定义是什吗?
我知公告送达是合法传唤程序单属于传票吗?
如果公告送达也是收到了传票,未经传票传唤是怎样的情况(且不违反法律程序)?
不要光回答定义。。。。主要问题在公告送达上阿
独生子女父母是如何认定的?我们是再婚家庭,我04年离婚时独生女儿由我抚养,现在的妻子是01年离婚,她的独生女儿由男方独自抚养,我们05年结婚,婚后没生育,我们算独生子女父母吗?能享受待遇吗?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非法集资的定义,如果我是个歌手想自己发唱片又没有钱,想通过网络向公共集资(比如我的歌迷),几块,几十块,几百块 不给任何利息回报,不给任何资金回报,不返回本金的。只是承诺给支持者完成后的唱片之类的物品,比如cd,纪念品之类。 这样的话算是非法集资么?我可不可以做呢? 拜托各位律师在回复的时候
法院传票是否可乱修改,假若被告人名字背打印错误,可否手写改动? 若不是本人而且已经签收,怎么办?比如我叫王二但传票上是王一,而后手动改写为王二,是否可以认为无此人,不用出席法庭?不是我手该的,是收到传票时已经被人改动了
关于婚后抚养费没能按时交,法院前几天又下传票到家,请问法院会怎恶魔处理呢,会不会罚款
我弟弟去年夏天离得婚,孩子判给女方,我方每月出180元抚养费,由于我弟弟不在家,我爸妈年纪也大了,所以没能按时交抚养费,前几天法院把传票邮寄到我爸妈家,要求25号到庭,请问一下法院会怎么处理呢?会罚款吗?
你好,我是一名外地人,去年9月份我的女朋友被他们单位的同事意图施暴结果未遂,后来又意图施暴了一次结果成功了。后来我的女朋友为了害怕我知道就一直跟他有着关系,我的女朋友觉得对不起我把事情都原由都告诉了我,并且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是最近才知道这件事情的,我想讨回公道,请问我能从哪里讨回公道
法院送达一份传票到我们公司,因为我们经理不在,我没同意签收,送达传票的法院人员要挟我必须签收,不然可以把我抓起来,还要罚款,我有义务和责任签收吗 问题补充:我给工作人员说明经理不在,等经理回来签收。送传票的工作人员把传票放我桌上,自己记录了一下时间,还有我的姓就走了,并扬言如果传票遗失或者没转交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