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3月份我跟几个同学想着趁还没毕业想在学校的这段时间里报名学个车,学校里面也设有驾校的,报名学车还能加学分,但是经过咨询学车的时间需要一年半,我们觉得太久了然后就在百度地图上找到了一家距离学校不远的驾校。报名时跟那个驾校招生点负责人明确说到我7月份要离校了,问他在4个月的时间内能不能拿到驾驶证。一开始他说不确定,在我们再次的询问下他说要是每科考试都通过的话是没问题的,并且说到他有两辆车,有时间可以随时到他们那里练车。我们一行4个人,其中有3个人觉得还不错,就想着在那报名。报名的时候他说由于我们3个人中有2个人不是本地人,需要办理居住证,多交几百块他们可以代办居住证, 我问办理居住证需要多久,他没用明确说办理的时间,只是说里面有人,很快的。就这样我们3个在那报了名,报了名之后他带我们到了他们的教练场签了一份合同。之后我们一直找他们说要练车,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推掉我们的辆车请求,最后直接跟我们说等我们考完了科目一再安排我们练车,然后我们一直问他什么时候能考科目一,他一直叫我们等,并没有说要等到什么时候,直到了6月份,我们觉得7月份都要离校了,而现在连科目一都还没有考,已经没有等下去的必要了就找他说要退款。但他以收据上面的不退款盖章还有之前签的那份合同为由,不肯退。之后找了报名的那个教练还有驾校方一共协商了3次,结果都是不肯退。看了一些法律,现在我想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第五十五条的欺诈行为起诉驾校。可以这样起诉吗?报名时的谈话另外那个没报名的同学可以给我们当证人,我后面还有4段协商时候的录音,但不知道哪些内容有用。我很快要开庭了,但是没有律师。
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的欺诈行为-故意隐瞒配方含磷的事实。不认可,我这样申诉行吗
二、被申诉人的欺诈行为-故意隐瞒配方含磷的事实。 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前者是欺诈人以积极的方式,虚构的事实、变更事实,从而使相对人陷入错
3月初,非当事人为图财,冒充脑梗、文盲老人在民诉状和授权委托书上签名。(老人毫不知情)捏造事实,诬告老人的儿子(监护人)。妄图分割财产。现查明:立案后,冒充人还混进法院与审判员陈述所谓的案情。在没有老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法院开庭审理,符合《民诉法》有关规定吗?
我和代理公司签订的合同,他们没法完成要求,同时又隐瞒事实,我要求退款,他们不同意,是否可以起诉
我找代理公司注册公司,他们没能按要求办成,说是工商局新政,有些服务内容要去掉,我说别的公司可以办理,我要退款,他们不同意! 1、他们办不能,要求修改条款或换地址,我不同意 2、他们操作错误,我给她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按原图尺寸上交,造成延误从新调(时间是他们根本也没提交,在拖延时间) 3、之后我问办
朋友微信聊天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事情向我借钱是不是欺诈行为
朋友微信聊天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事情向我借钱是不是欺诈行为,并且说是借,绝对还,一个月就还,4个月了,阻断我电话拉黑我微信,这是诈骗吗?请求专业指点,谢谢你们!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经乙方许可)与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因质疑丙方在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起诉丙方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经乙方许可)与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因质疑丙方在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起诉丙方,丙方以合同签订对象是乙方而不是甲方予以抗辩,而乙方并不想介入。请问这种情况下,甲方是否可以以委托人介入权介入,直接起诉丙方?
我女儿上了一个补习班,发现他们有欺诈行为,我们怎样维权,可以
我女儿上了一个补习班,发现他们有欺诈行为,我们怎样维权,可以要求其双倍赔偿吗?
我告父母对我结婚以后的隐瞒,还小到大的对我行为怀疑是不是我父母亲,我要向他们提出作亲子监定
我告父母对我结婚以后的隐瞒,还小到大的对我行为怀疑是不是我父母亲,我要向他们提出作亲子监定。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