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因涉及到别人案件中,被刑拘,期间我老婆找了律师,还是熟人的亲戚。给我老婆吧情况说的很严重,我老婆在其劝说下,和他签订了三个阶段的代理合同,一次性给他代理费16000元+1000元车马费,合计17000元。
该律师在我刑拘期间到看守所与我会面一次,在听我讲述了情况后,把我的情况说的非常严重,我在他提供的几份合同上签了字。
我被刑拘1月后被释放,没有批捕,释放单上写到-证据不足,请补充侦查。
到现在已经满一年了,办案警官昨天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取回保证金。情况应该是免于起诉。
我与该律师的合同写明“此费用是是那个阶段律师代理服务费,如发生其他情况另行协商”。所以我认为我应该支付该律师第一阶段的服务费,而剩余其他两个阶段的费用应该归还于我。
我电话该律师,该律师说费用不退!
我认为这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这个不是他应该得到的,他付出多少,就应该得到多少。而且该律师极其不负责任,一种敷衍了事的感觉。
所以我想向其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我想像各位老师咨询一下,应该到那个部门去处理这件事,是上海律师委员会,还是司法局,或者是到该律师所在单位去向负责人索要?
不懂这方面的事,请各位老师赐教。
去律师协会可以吗
比较长~~请慢慢看。谢谢! 现有甲、乙两人,合伙开办一个公司,因关系较好,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 甲出资6万,乙出资8万,共计14万RMB。公司运营2个月半后,公司出现亏损,剩余的仅为固定资产约值5万,以及五菱汽车一辆约值4.8W(汽车户名为乙)。 公司运营期间全部由乙负责打理,公司账本也由乙保管并记
交通事故 发生于2008年3月23日事发后交警大队将肇事车辆发还给肇事司机!2008年5月8日 肇事司机之妻子(车辆所有人)与第三人迟永红签订了!借款5万元的合同!且办理了!公证!和车辆抵押手续!!!法院依法驳回了案外人提出的执行保全异议法院又下了通知 如果第三人和肇事司机之妻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抵押手续的行为侵
2008年我户籍所在地列出国家动迁范围,当时我刚离婚(确系夫妻感情不和)。一个朋友知道我离婚的事情就让我和他女友假结婚——说是争取多的补偿款后给他们一些到外地购买的小房子。我犹豫很久,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我要求和他们写了个书面的东西——约定1年为限——如果没有动迁就取消这样的婚姻关系。 后来,他们2人不和,女
我是卖方,因个人原因,本人名下的一套房产需要着急出手,在6月23号的时候一位买家通过网络联系到我,之后我们找了一家比较小的中介公司来操作这个房屋买卖的交易,当时签订的三方合同非常简单,大家口头约定的时间还有付款方式也都写到了合同的补充里,但就是没有写明白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方面,当时的定金是3万,所以只写了
我与我母亲和我姥姥居住在承租房内,承租人是我姥姥,我和我妈户口在这里,我姥姥也在但是不在一个户口本里面,如果我姥姥现在想去房管局把承租人改成我,需要把家里人都叫来签字同意么。 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姥姥去世后,按公房继承法来说,我们长期与承租人居住并且户口在这里,可以继承承租权,这里需要家里人签字同
放学后我弟弟在学校等车 陪同学到超市买东西 从超市出来不小心碰到一个同学的玩具盒 那个同学拽着我弟弟的领口让我弟弟给捡起来 那个同学脚一滑从台阶上摔下去 把牙磕掉了 到法院潘我们赔偿20314元 但我们无力赔偿 怎么办啊 会不会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
放学后我弟弟在学校等车 陪同学到超市买东西 从超市出来不小心碰到一个同学的玩具盒 那个同学拽着我弟弟的领口让我弟弟给捡起来 那个同学脚一滑从台阶上摔下去 把牙磕掉了 到法院潘我们赔偿20314元 但我们无力赔偿 怎么办啊 监护人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啊
我今年24了 是个工作者。今年在外面买了套房子。这房子买了又3个月了,放在那里一直都没有装修。原因就是因为我家老头子。 我家本来就有几套房子的。家里从我小时后到现在都还没装修。原因是我家老头子没词发脾气都会把家里的家具摔坏。现在我买了房子想装修,但是哪天老头子住得又发脾气了家具之类的东西都摔了。这装
刘某不育想收养小孩。于2012年9月17日通过中介人谢某在XXX市医院买回张某一新出生婴儿。同时三方协商刘某一次性付给张某补赏费一万元整孩子顺利抱回家。事后10月11日谢某因张某说孩子卖钱少又向刘某要六千元整;11月24日谢某张某再一次来到刘某家说钱还少要2-5万当场被刘某拒绝了,现在三方正在纠纷中。(刘某前两次付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