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9年一家国企的职工,那年因单位没活,厂长就是让我们放假,从那以后就再没上过班,现在还有原单位的几个人上班,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十多年过去了,也没人管我们,我们那时总共才100多个人,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是2004年分配到县电力公司,一直都是非正式工待遇,有政府安置办介绍信,安置卡,安置办说要自己与单位协调。
律师大人您好:请问,国企内退职工工资尚没达到市内最低工资标准,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以上,可我们工资只有500多元,企业如此做合法吗?(而我们单位在岗的职工现在已经工资收人平均已经在2500元以上了) 就此应该怎么办,谢谢!
现在我们哪个工厂凡是要职工的都得问厂长的意见同不同意才能职工。这样是不是合法的呢!!!没厂长答应的话。职工书都拿不到。。。要事没事都不肯让你职工。假如工厂放我一 个人15天假期。我可不可以向工厂提出职工?/请你帮帮忙,谢谢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标准为不高于所在地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不知这个3倍怎么计算?我82年工作,现工作28年,工资基数是1165元,现在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能领取多少钱? 感谢回复! 企业破产,补偿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是如何计算的?
2007年5月31日,山东省拖拉机厂宣布破产并成立新公司,09年底,再次破产被五征农机公司收购私营,至今日,三年的破产清算总算快要完成了。可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近日,得到北厂破产小组的明确消息,凡2007破产以后于山拖厂签订过托管协议的人员将不在破产补偿范围内,而签订过托管协议的人员主要是原山拖内退人员及
我爸离退休还有几年了,昨天中午还没到上班点他的科长打电话叫去一下上班那,我爸问他有什么事,他说要你过来你就过来(说话口气很硬)我爸说还没到上班点,科长说只要是我打电话你随时就要过来,不过来就算旷工,随后我爸就去了,还后就指着我爸的鼻子一阵数落,因为当时我爸看那科长喝了酒,我爸就就说不找他说,要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