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儿抚养的问题:女儿一岁后母亲就去广东打工了,半年的时间女儿生病不问不管,我打电话给她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到她娘家问她母亲,结果她母亲说要离婚只要女儿。问:我也想要女儿怎样做才有利于我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2、财产问题:结婚后父亲为我买了套房子户主是我父亲。问:我妻子有权分房产吗? 3、离婚时我需要赔偿女方青春损失费吗? 4、如果我先去法院起诉是否对我不利?如果不利我要采取怎样方法才能争取对女儿一切权利和财产?
我有小孩8岁,是女孩,已婚十年,准备离婚,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谁? 补充一点的是,离婚的原因是感情破裂,无其他理由。 另,目前有住房一套,属共同财产,会如何分配?
前妻是广东人,我是陕西人,我们去年协议离婚,婚生一子,现在一岁九个月,落户在广东女方户口上,我的户口还在陕西,协议上写的一切财产归女方,儿子抚养权归我,在必要时女方要协助男方将儿子户口迁往陕西,但是现在女方以种种借口拒绝出面办理迁转,因为儿子户口在她那,每年她可以分得一万元福利。我曾托朋友去过广东那
您好!我小孩现在3个月大,我现在想跟女方协议离婚,女方称要小孩的抚养权,还要我赔偿10万元就肯跟我协议离婚。我自己也想要小孩的抚养权,但是我现在没权利提起诉讼,现在也无能力支付10万元。但是现在双方状况是这样的:男方1、有一份稳定工作,月收入在1000~1300。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2、男方在广东省,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购买的一宗土地,已经取得使用权达8年之久,但未完善土地手续,没有取得所有权,现夫妻离婚,该宗土地如何分割
律师,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现在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女孩两岁,男孩未满半岁,都还未上户口。我们俩打算一人抚养一个,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和抚养费按照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呢?
请问一下离婚手续问题:我(大陆人)与一香港女子于香港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合,且两地分居两年半,现想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在内地法庭可否办理?如女方到大陆法庭签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女方过来大陆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就可以通过简易离婚程序办妥?!
您好,我通过民政部门已协议离婚,男方已再婚并生一子,现在男方不能履行协议,房产一直拖着不肯过户给女儿,今年半年的生活费男方也没能按时给女儿。(经双方协商决定协议离婚,特订协议如下: 一、子女抚养:婚生女归双方抚养,其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男、女双方每年各出生活费1.5万元整。 二、住房分配:现有大
问题好像有点复杂~~ 我婆婆去世了,我公公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之后,买了现在的房子,(是单位的家属房,很便宜,因为单位有补助),目前还在还贷阶段,尚未取得房产证。这个期间,我公公又结婚了(户口未迁至一处,但领取了结婚证),但当时付首付的时候并未结婚,而且继母没有参与还贷,贷款和还贷的都是我公公,家中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