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这份转让协议的内容 房屋产权和宅基地转让产权协议 甲方:房主之女 乙方:买主甲,买主乙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街的门面及住房产权及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 .............. 二,转让价格 ..........(合计八万三仟) 三。其它事项 1.甲方房屋产权及宅基地转让后,房屋及宅基地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2,关于甲方所转让的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任何矛盾纠纷与乙方无关。 3,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首付甲方人民币五万元,剩余部分在甲方所转让的房屋产权及宅基地没有任何矛盾纠纷的前提下,与8月底一次付清。 4.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交关于房屋产权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和其房主授权甲方处理房屋的委托书。 四。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金拾万元,并承担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房主之女 乙方(签字,手印):买主乙 见证单位(签章):X单位章X年X日 街坊四邻(签章):XX XX XX X年X月X日 签这份转让协议的时候没有其房主授权甲方处理房屋的委托书。当时是口头说好甲方过三天将委托书给乙方的,乙方的首付款是签协议的第二天给的。签这份转让协议的当天乙方就将房屋拆掉了一大半,到第三天乙方说钱还要三四天以后才有,请问房主之女还应该把其房主授权甲方处理房屋的委托书交给乙方吗?不交甲方是违约吗?交了乙方就是不给钱怎么办?如果就是这样没有一方没有委托书,一方没有拿到钱,是不是这份转让协议就没有效?房主有权要求乙方把房屋恢复原貌吗?乙方可以告甲方违约吗?我们甲方怎么处理才最好????急..........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父母在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以父之名由我出资的房屋产权归我这属赠与吗
1993年我以我父亲的名字全额出资购买了父亲单位的房改房,在2000年父母在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以父之名由我出资的房屋从现在起产权归我,具有法律效力,按现状各一室由父居住终身,但在2005年其母死后父亲竟将所有门换了锁,现我将所有买房证据拿到法院起诉,法院认为这房屋产权有部分属于父母的赠与行为,父亲随时有权撤
我父母想把名下房产(农村)一部门转让给我,但市公正处说只给城建的产权房屋公正,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 谢谢! 我的户口地址与父母在一起,只是父母是农户我是非农户。两个户口本。 事情是这样的:我户口是毕业时做的农转非,就和父母分开户口本了,但住址等都在一起。我结婚后,爱人户口当时也没有随我过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是没有转让权的。那么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吗?我也不想转让
92年 我二伯伯为了批面积造房,把他的房(农村宅基地)卖给我爸,其实是假卖,我爸并没出钱,但是办了相关的手续了,昨天去档案馆调出来了所有手续,但03年的时候,二伯让一个亲戚代笔为他写了一张赎回这间卖给我爸的房,我爸签了字,但二伯没有去办过任何赎回去的手续, 现在碰到拆迁问题,村委显示房是我爸的,但我爸说二伯
租赁村里的土地,修建的用作厂房的房屋。不经过村委,土管两个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
我们这儿是一个工业园区,土地是以租代征的,这和村里 土管签有合同,这样的房产拥有者有哪几种权限?对方在此处有一房产,现在他自己用着。他欠我钱我如果起诉保全的话,他不经过村委 土管和别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怕他转移资产,私下签协议将日期提前) ?我起诉保全的话是不是必须要拿到能证明房产是他的
甲居住的部队住房,甲转业到地方单位后,甲向单位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单位说如果将此60平方的房屋转让给单位的乙,便可获得单位的另一套分房。因此签订了住房转让协议。但是甲只有部队的居住权,并没有产权,请问此住房协议是否有效。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甲方:XXX(与乙方兄弟关系) 乙方:XXX XXX(夫妻关系) 2010年4月,甲方(利用乙方姓名)在县城购买85.3平米的住房一处,共需人民币十八万一千五百七十六元整(181576元),为明确县城房屋产权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协议: 1、购买县城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2、县城房产证名字暂为乙方(202
我父母共有6个子女,我是小女儿,父亲15年前去世了,这15年母亲跟我生活在一起,我9年前离婚了就住母亲家了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现在母亲84岁了准备把她的房产过给我。我的子妹也要要,大家说要平分母亲的房产,请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