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接到开发商的电话,通知收房并收到收房通知书。后我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验房,发现以下问题: 1、房屋天花板四周与中心相差5里面 2、墙面大量空鼓 3、入户门为空心门和合同约定的防火门不一致。 经过维修,空鼓和入户门维修好啦,天花板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12年9月,我收房后拿到钥匙,现在物业公司催我交此前的物业管理费。请问这合法吗?我因如何处理,可以要求赔偿吗?
谢谢您及时专业的回复 1)现在楼下领居以是我家的水漏到他家去的理由,追着我砸开我家地砖,进行修理,尽管前期我已请专家进行分析,已排除我家的装修问题。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应该是我们去找开发商,还是物业去找开发商,还是楼下去找开发商来解决。 2)如在没有和开发商协商好之前,我是否有理由拒绝砸开我家地砖进行修理。
河北区格调艺术花园(领地),现刚入住不到半年时间,已出现多处房体质量问题,该当如何解决? 此问题在之前的两月已经出现,当时开发商简单处理。没想到当时处理过的地方的问题又出现了,而且其他的位置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希望能够彻底解决好。
我在10年10月买了一栋房子。经过近两年的观察发现房屋有多处渗水。在不断强烈的要求下,物业予以维修。房屋的前花园台阶因地基不实下沉,我自己进行了维修。地下室的墙面出现大面积的渗水。地上也是水汪一片。由于近期的大雨,天井里的下水管不排水。由于已经贴了墙砖和地砖,且做了防水层,外墙边和天井的水已经无法往家里
你好,我姓张,本人倾其所有并负债累累于今年元月10日买了一处顶层带阁楼的现房,交房时我发现屋顶有几处漏雨的痕迹,售房人员马上解释说,这是装太阳能的人把屋顶的瓦踩烂所致,会马上修复,我们一听觉得也没什么,等他们更换了新瓦后我就开始装修房子,刚开始装修就遇到下雨,下雨之后我看了一下,原来漏雨的地方不漏了但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买的房子交房后发现屋内地暖管有一个接头,但是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04)中规定“埋设于填充层内的加热管严禁有任何形式的接头”,现在他们也承认当初由于工人操作问题造成地暖管后期试压时发现漏水,于是就用铜管件进行了重新连接并再次试压合格
今年10月将房屋包给包工头刘某,后因房屋梁柱浇筑出了问题,向外凸出五六公分,不符合建造标准,本人对梁柱不满,后来工匠停工,至今日。 当日和包工头刘某达成口头协议,将建筑事宜包给他,直至房屋建造完毕(必须保证完成质量),并未签署书面材料。 现在本人仅要求包工头将梁柱重新进行浇筑,浇筑完成之后,照常给工钱
我刚拿到新房(商住楼) 发现房间里有很多地方裂缝,其中最厉害的 就是一条整缝,把房子一份为二,是结构开裂 并非表皮 找到开发商,他们说没事。用砂浆把缝盖了就可以了 ,我感觉开发商是糊弄我,他们有整栋楼的验收报告 ,却没有我单独的。我现在也不敢装修,怕装修了他们不承认。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