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我爸的了职业病,2009年12月29被县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工伤,2010年2月4日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在医院治疗期间,与2010年7月6日病逝,我去找公司要求按照工伤死亡进行赔偿,他说我们只能享受第一条,原因是我妈妈没有满55周岁,子女都已年满十八周岁,还有没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丈夫工伤电击死亡,赔偿共计85万,家里有配偶,配偶无工作!五个月孩子!死者父母,母亲有退休金,其中赔偿85万包括孩子抚养费28万,其他一切费用都包括在内,请问配偶按照什么分配,分配多少?孩子分配多少?配偶孩子是不是可以多分!依据是什么?死者父母能分多少?依据是什么? 父母55岁左右,配偶33岁
工伤伤残在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可以累计吗, 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伤残在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可以累计吗, 九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肋标准
你好,请问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如何分配?有法律规定吗?还有就是分
你好,请问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如何分配?有法律规定吗?还有就是分配得到的补助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