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号,工商局来检查,发现一瓶2元的饮料刚过期4天,被工商局没收,工商局工作人员告知要罚款3000元。并再三通知带好身份证、营业执照和3000元。我咨询律师是否要罚款3000元。
我本想考C1证,可是报不上名,驾校说原来有摩托证过期需换证,原来打算注销摩托证,可是车管所的人员说注销后两年以后才能得到C1证。没办法只能换证,可交款时他们给我开了一张罚单100元,上面填了违法代码10100,我查了这个代码,是驾驶证过期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我又没驾驶摩托车,车管所收款人为什么能给我开这样的罚款?
超市被工商局查到过期商品被处罚款把责任推到导购身上,劳动合同里是否可以有这样的条款?
超市被工商局查到有过期商品,被处罚款,超市把责任全推到导购身上,对该名导购做出了辞退的处理。这样的责任条款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未换证,到期日是2011年8月28日是否罚款,罚款多少事正常?
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未换证,到期日是2011年8月28日是否罚款,罚款多少事正常?
工商局在农村个体经验户查到不到20元的过期商品,处以500元罚款,是否合理?对于食品安全法85条中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的“生产经营”能否给予详解?
我是2006年7月入职一家公司工作,入职后,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公司与本人连续签订三次一年期劳动合同,但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2012年9月,公司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现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劳动仲裁院的接待人员说:我的要求已过仲裁时效期。这是否正确?
我的工作是工程机械的售后服务,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2000+绩效3000左右,服务过程中有相当多的要求,公司能因为其中一次服务中未满足条件就重罚1000吗(比如一个例行检查公司要求1.5小时,也做到了,但是客户回访的时只说1个小时)?(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罚款还叠加不封顶。基本工资不扣,绩效当月少了下个月继续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