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高三上学,在学校宿舍抽烟,上课时学生到教室上课,老师却到宿舍找茬,被老师发现宿舍床下面有烟疤,宿舍的10个孩子均被撵回家反省,其中还有一个孩子被老师打的脸青鼻肿。一周后10个孩子到校,学校还要每人罚款500元。我给孩子说交钱学校就得给收据,但是学校拒绝给写收据,这样我们家长怎样为孩子维权? 还望各
请不要说老师补课是为了学生好,我只想从法律角度了解是否违法。 另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