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机动车在洛栾快速通道李屯特大桥上的机动车中间车道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此路段为3条机动车道加1条辅道】,突然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因为我刚从铺有石子的减速路面过来,所以我的车速并没有超速,并且我知道下去这段下坡路以后有个大路口,经常有汽车从对面拐过来,所以我的脚已经是放在刹车上了的。】,我赶紧踩死刹车并按喇叭,在与我的车相撞的一刹那,电动车主可能是出于本能又向右拐了一下,结果造成我的车前保险杠与电动车后轮相撞。当时我先打的120,又打122,再打保险公司电话。电动车主受伤送进医院以后,交警在询问时,电动车主说她看我的车还挺远的所以就横穿马路,想横穿过去以后再由南向北继续走,结果第二天交警说他没有听清这段话,不算数了。第3天在医院当着我的面电动车主说她只是想横穿至马路中间再由南往北走,并且她已经又由南向北走了我撞上她
了。老天,我是在3副机动车道的中间车道上与她相撞的,【马路正中间有隔离护栏,在我们的事故地点有一段护栏之间有1米宽的一段缺口行人与非机动车能穿过去。】而且现在交警又打电话询问时做的笔录是;电动车主说她先由南往北走,然后横穿,然后又由南往北走了几十米了我撞上她了,我打电话过去问电动车主,她说她跟交警说的是,她看我的车离她还有几十米呢,所以她就横穿过来然后有由南向北走了,再然后我撞上她了,【老天,有没有人横穿马路是为了横穿至马路中间的机动车道的中间车道再占住中间车道直走,有的话请告诉我也好让我心里好受点】我跟交警反映这个问题,交警说现在忙顾不上,我又说让交警辛苦一点打个电话问,交警说随后在说。【我也理解交警辛苦,但我心里很委屈】我现在还不知道最后结果会怎样,我从出事故开始一直想的是,不管怎莫说先给伤者治病,哪怕治病的钱我全出都行,【我只交的有强制险】,但是现在我觉得某些人的自私与劣根性实在让人气愤。说这么多只为一吐为快出一出心中的闷气。
先谢谢回答我问题的朋友们。今天事故认定书出来了,我负主要责任,电动车负次要责任。心里很不服气,我有个想法不知有没有朋友认同?【认定责任时就公平合理的认定,但是赔付时可以让机动车多赔付,目的是让电动车主知道是他错了,以后要改,多赔付只是因为他是弱势群体,是出于照顾他。】
机动车在省道靠右直行,遇十字路口,看右侧路并没有车辆通行,减速到60km/h直行过路口,左侧来一电动车未让右先行,直横过公路,机动车即将驶出路口,电动车撞在机动车后车轮,电动车主死亡,请问这样的事故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我骑电动车在一个三岔路口,我直行,一私家车左转,将我撞飞直至我落地几秒后,私家车才停下且没有刹车痕迹,本人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韧带严重损伤.电动车严重毁损,肇事车主无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交警初步判定说我有错,责任要5比5化分,本人不服。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
您好,我今天早上驾驶私家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这时,一辆电动三轮车迎面开过来(上面载有两个小孩儿)横穿马路并飞速左拐,与我的车发生刮擦。导致我车的右大灯处有擦痕,电动三轮车右下方有轻微擦痕。大人和小孩均无事,交警来了,只是堪查现场,也没有怎么处理事情,对方非要带小孩到医院看病,不愿意私了,现在我的车被
机动车:我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 电动车,闯红灯,无证驾驶,超重,超速,的情况下我装到电动车,我该承 担什么责任。还有该承担什么相关的费用。责任该如何划分
我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与无牌超标闯红灯电动车轻微相撞,电动车摔伤骨折如何划分责任?
我于5月1日晚7:30分在南昌施尧路正常行驶至三店西路口,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左拐到我车前,我急刹车发生轻微碰撞,电动车驾驶员摔跤造成肩锁骨骨折,请问如何划分责任?
电动车擦了机动车,电动车主住院了,交警未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主是不是该垫付医药费和护理费
电动车擦了机动车,电动车主住院了,交警未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主是不是该垫付医药费和护理费 机动车没有闯红灯,没有超速
律师好: 我开车由西至东正常行驶,刚起步,一电动车违章逆行,并且车上还载有一人,突然撞到我的车上,我虽然踩了刹车,但由于对方速度太快还是撞到了,当时骑电动车的男孩腿上有擦伤,但还站在那儿,现在住院了,我交了一万元押金后取回了行车证。 请问,像此类事故,责任如何划定? 这件事让我身心疲
电动车车主在知道机动车正在倒车的情况下,且机动车在倒车时连续在按喇叭,倒车时反光镜并未看见电动车,电动车继续前行与机动车相撞,这样的事故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