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 子女间协商不一致.有争议可诉讼法院解决吗?法院会受理吗?有天津市的公证处公证员说: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类诉讼。这说法确实吗?如确实的话 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予帮助咨询。 谢谢!
您好! 我自92年起与姥姥同住,舅舅在86年单位分房,全家搬走,但是在97年他私自将他及他女儿的户口迁入,并没有征得姥姥的允许,随后姥姥将我的户口迁入,姥姥在2003年病故,自97年姥姥生病住院去世期间,舅舅一家都没有出现,他于99年协议离婚,将单位分房处置给前妻,他和女儿成为名义上的无房户,但是他们到现在也
请问一下,在一个房屋里,居住了两户人家,和一个老人,共同居住了数年,此房屋的承租人为老人,请问一下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将房证承租人的变更为其中一家,但是另一家并不知情,请问是否有效,或者老人立下遗嘱指定一家为继承承租人,请问这两个变更是否有效
请问一下,在一个房屋里,居住了两户人家,和一个老人,共同居住了数年,此房屋的承租人为老人,请问一下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将房证承租人的变更为其中一家,但是另一家并不知情,请问是否有效,或者老人立下遗嘱指定一家为继承承租人,请问这两个变更是否有效
铁路公有住房承租人已去世,现城市规划此房动迁现金补偿款子女咋分
政府已于地方铁路协商好,让动迁户先买断、后动迁。请问原承租人已去世,老人名下三个女儿签协议,先将此房更名过户到其中一个女儿甲名下,然后买断,买断后动迁办所给房屋全部的现金作价款( 动迁后不给房屋)由三个儿女平分。其他两个儿女(乙和丙)怕甲不遵守协议分配。请问我们姐妹三个人签的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率吗?
铁路公有住房承租人已去世,现城市规划此房动迁现金补偿款子女咋分
政府已于地方铁路协商好,让动迁户先买断、后动迁。请问原承租人已去世,老人名下三个女儿签协议,先将此房更名过户到其中一个女儿甲名下,然后买断,买断后动迁办所给房屋全部的现金作价款( 动迁后不给房屋)由三个儿女平分。其他两个儿女(乙和丙)怕甲不遵守协议分配。请问我们姐妹三个人签的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率吗?
我们家一共有47.8m2房管所公有住房,20年前我妈妈把其中的20.9m2公有住房已经过户到我哥哥名下,(房本、户口本当时已经分开)现在我和我妈妈还有我儿子住在剩下的26.9m2公有住房内,承租人为我妈妈,现我妈妈想把承租人变更给我,请问是否还用经过我哥哥的同意吗?如果不通过我哥哥的同意我妈妈可以变更给我吗?
您好:我于96年经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将亡父公有住房本更名为我,但当时我户口不在天津,现在姐妹想告房管局,说违反04和07出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查04年之前似乎没明确规定,所以觉得房管局和我都无责,不知是否正确
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优先级是什么呀?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呀!急!!
家庭情况: 户口人员状况:一个父亲(刚去世),一个儿子(有精神疾病并且有相关证明)一个女儿,一个孙子(发帖本人)。 家里的房子是公共租赁房,现在老父亲去世了,房子要拆迁了,负责拆迁协调的分房小组要求我们立刻变更承租人。家庭内部已经协调沟通过,但是没有成功。 现在我的父亲是精神疾病儿子的弟弟,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