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购二手房,签订协议是在过户之前的费用都由原房主负责,过户后供热公司开始催收2007年陈欠的部分供热费,现在供热公司拒收今年供热费如不交齐陈欠,并以此为由威胁关栓,现在已经联系不上原房主,该怎么办?
我是牡丹江市供热用户,于2010年报停供热,二发电供热公司收取余热费用。在此之后我一直未恢复供热,但是2011年二发电供热公司要收取全额供热费,我未交纳,二发电供热公司声称我欠2011年全额供热费,并收取违约金。 我想咨询,这样收费合理么?我怎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通过什么方式?
我是绥化市百兴家园居民,,是新房没有住所以在去年办理了停止供暖.当时具体情况是需要邻居签字同意就是我停止供暖,他们热电公司规定是得签字同意,但是当时是只有个口头得协议,邻居同意我停止供暖,然后热电公司就来人给我停止供暖了,...今年我去热电准备开气告诉我说欠了一千八百圆得取暖费,,说是当时关了以后邻居又不同意了
律师好,本人在吉林市江南购置新建住房,开发商于2011年5月1日办理入住,本人因某种原因于2012年5月7日才办理入住,今天(2012年9月16日)前去热力公司办理供热手续时,被告知拖欠2011年供热费。本人没有办理入住,怎么能说托欠供热费呢,请好心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律师您好:我是鸡西先锋小区7号楼住户,我于09购买的房子,我09年\10年\11年三年供热费我都交了,2012年交费时说我欠07年,08年供热费,我09年9月份从动迁户手里购的房子,我去房产调了一档案,原房主09年7月份办理的入住手续,我跟原房主买卖有协议,09年之前的一切欠费都由原房主负责,在说我09年去交费的时候就应该告诉我07,08年欠
我家住的是一二层门市房。一楼按营业收取暖费每平方37.5元,二楼按住宅收取暖费每平方27.5元。我家一楼只能达到10度,二楼11度多点。我去找供热部门,他们说门市房没有供热标准,无法解决。我到相关部门问过,都告诉我没有相应的标准。我应该怎么办?
我家楼房已入户十年,一户二层,楼上楼下都有暖气阀门,前十年一直楼上阁楼都可以停供暖气,就今年供热公司不同意楼上阁楼停供,可我又负担不起楼上的供暖,请问律师供暖文件上有我家这种情况解释吗?我该怎么办啊!
我家楼上楼下是一户但有两个阀门,十年来一直关着楼上的阀门至今未开,楼下阀门2012年11月1日就已经开始供热了。我们这的供热公司今年取暖费限制在2012年11月25日前把楼上楼下全部费用交上,不可单独供楼下了。我主要想知道在国家文件中可不可以关掉一户二层(楼上是阁楼)其中的阁楼一层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