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黄某被李某利用,黄某申请购买了几个农机(车),享受了国家的农机补贴,然后将这几个车通过李某给卖了,农民黄某得到了些少部分卖车所得的差价(3万多),大部分所得被李某占有。请问黄某和李某是否都触犯了法律?此类案件法律会怎样处理? 两个人都涉嫌诈骗么?谁轻谁重呢?
40余名农民被金某两兄弟利用,申请购买了几十台农机(车),享受了国家的农机补贴每台20000元,金某两兄弟将这些车给卖了(现买主无法找到)每台车得款3000元,部分农民得到了1000余元好处,有的农民被请吃喝。请问40余名农民和金某兄弟是否都触犯了法律?如何定性?此类案件法律会怎样处理?
2011年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国家补贴先由经销商垫付,农民支付除补贴外的货款,提货后以稍高于其所支付金额的价格又把机械出售给外省农民,违反了农机补贴相关规定(2年内不得出售)。 举个例子:一台拖拉机销售价格56000元,中央补贴16000元,农民支付40000元提走拖拉机再以45000元卖到外省,获利5000元。补贴的16000
我单位属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性质,今年应政府要求进行改制,单位原属政府办公厅管现划国资委下属管理公司,改制过程中,我们要求先解决历史预留问题,主要涉及职工住房补贴,因对方避而不谈,想以一些办法回避,我们又找不到一些相应文件,所以想咨询一下陈律师有怎么方式解决,谢谢! 本人介绍:1996年调入该单位,来时该
今天是2012年11月2日,我和同村的一起去乡镇财政所办理摩托车下乡补贴,手续全办好了,可当我两人问管理人何时下来补贴,他却说没日子都有半年没拨下乡补贴的款了。 请帮忙咨询一下有这种可能吗?
我单位属于民办幼儿园, 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10月底在南宁市国美电器购买三种电器(均可享受节能补贴),以单位名称打票,过后前去办理,卖场说我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为由,拒绝受理。 因为幼儿园属于非盈利性企业,所以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请问这
车辆燃油补贴发放,是否由挂靠公司或者车队长领取,他方有没有权利克扣燃油补贴金。车队长工资,管理费,是否可以从中扣除,如果车主一分钱没拿到,用什么途径取得自己所得?请帮我详细解答,谢谢。
我今年64周岁,生了两个女儿,在孩子十几岁时,他父亲去世了,我后来改嫁了,对方曾经抱过一个孩子,孩子也十几岁了,对方的爱人也是病逝,我们能享受到国家的两女和一女的补贴吗?
我是武汉市2009年4月退休职工当时规定3500。是否按5000补贴?若按照,但单位已改制这1500元的找谁颔取?谢谢!